莱芜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和全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电视会议精神,统筹解决全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为落脚点,坚持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强力推进的原则,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扩大城镇学校容量。
根据我市大班额问题突出的现状,立足于基本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按照莱芜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进一步扩大城镇学校容量,两年内解决大班额问题。
(二)加大教师配备力度,优化城区师资配置。
从2016年开始,在正常教师补充机制的基础上,用2年时间解决与大班额问题有关的教师不足问题。一是平衡城乡中小学人员编制资源配置,优化利用好农村中小学空编以及教师配备低于规定师生比中小学的闲置师资力量。二是充分挖掘现有教职工潜力,杜绝提前离岗和专任教师转任非教学岗位。三是作为补充,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解决。新增教师按照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均衡配置。
(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布局教育资源。
根据城镇学校现状,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推进校舍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学校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扩建学校,并同步整合普通高中资源。积极创新办学模式,支持名校办分校、托管薄弱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按照莱芜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在加大对省级奖补资金争取力度的同时,积极争取省政府解决大班额问题项目贷款。在统筹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对学校建设予以适当扶持,并按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给予适当奖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区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经费投入主体责任,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资金需求。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统筹。解决大班额问题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在调整完善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时,要同步调整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解决大班额问题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工作目标细化到每个项目,将工作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解决大班额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对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相关部门要协同抓,统筹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莱芜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领导小组,各区也要组建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确保大班额问题及时有效化解。
(二)强化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时核定并落实中小学编制,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城镇中小学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城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并指导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关于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投入政策,将解决大班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按时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解决大班额问题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会同教育、编制部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和待遇等政策。国土部门要将解决大班额问题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及时办理学校建设用地的征地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政策支持;落实学校建设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建立学校建设项目的“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城市管理部门要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执法服务。规划部门要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根据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会同教育、国土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金融部门要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有关政策。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增减挂钩等试点政策,有序开展废弃教育用地的再利用工作,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城镇中小学发展需要。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必须与新建住房统筹解决。要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区,要按照规范要求,在其规划条件中载明教育设施的配建标准;在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载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等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或代建完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城镇中小学配套建设,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注重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区要将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区解决大班额问题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与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作统筹推进。
附件1.莱芜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领导小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