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体字〔2015〕1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近期关于校园安全的工作部署,学习贯彻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我省教育系统依法管理校园安全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二、培训目标
针对当前校园安全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教育管理者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综合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开创校园安全工作新局面。
三、培训对象
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1人,各高等学校分管校长1人。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围绕校园安全工作前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学校事故法律责任与防范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形式: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
五、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4日。10月21日下午报到,10月24日上午返程。
六、培训地点
山东省委党校西校区。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8号。
七、其他事宜
(一)会议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
(二)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和培训费由我厅承担。
(三)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学员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
(四)请各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2)报送我厅体卫艺处和山东师范大学干部教育培训学院。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张端、刘维栋,联系电话:0531—81916569,传真:0531—86109573,邮箱:twy@sdedu.gov.cn;山东师范大学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联系人:房增福,电话(传真):0531—86186999 ,手机:13964080068,邮箱:ssgbjy@163.com。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