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字〔2014〕23号
各市教育局:
日前,省政府召开了全面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电视会议,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14〕2号),对“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会议和鲁教基发〔2014〕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尽快改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落后面貌,是依法保障贫困地区孩子权益的必然之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当务之急,是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改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把“全面改薄”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抓实抓好,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测算实际缺口,列出改造清单,形成“一校一案”。要会同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编制薄弱学校改造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确定薄弱学校改造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方案的编制要以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为前提,统筹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等项目,不搞重复建设和高标准建设;要明确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程进度,明确资金来源,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实事求是,措施可行。
三、规范项目运作程序。要建立正确的政策导向,严格规范项目运作程序。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工程进展定期调度制度,规范每一个工作环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安全高效。要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等媒体及时公布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我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工作进展定期调度机制,每月月底前,各市要将“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厅。我厅将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
四、设立工作领导机构。各地要专门成立“全面改薄”领导机构,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程,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市要确定“全面改薄”工作日常联系人,并将联系方式以及领导机构的建立情况及时报我厅“全面改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