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字〔2014〕6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师范类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经我厅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师资培养的需求,从实战角度强化教师基本技能的教学与训练,检验师范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师范类高校学生的教学技能和实践应用能力,充分调动师范类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求职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2015年毕业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
三、比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6月):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各高校要积极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学校初赛。
第二阶段(2014年9月—10月):学校初赛。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竞赛方案,认真组织学校初赛。各校参加初赛人员不得少于毕业生人数的70%。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省级决赛。各高校在初赛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上报参加省级决赛名单(其中:学校推荐占50%,教育厅从各校初赛名单中随机抽取占50%)。全省决赛由省教育厅组织,委托有关高校承办。
四、比赛分组
大赛分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其中小学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初中、高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学科。
五、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由说课、模拟上课、答辩三个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一)说课(占30%)
参赛者针对抽取的课题,简要阐述自己对学情、教材、教法学法以及教学程序等的分析、应用和安排。
说课时间限定在10分钟内。
(二)模拟上课(片段,占50%)
参赛者依据教学设计,自主选择一个“教学片段”或“环节”进行模拟上课。要能突出新课程理念,展示驾驭课堂教学的艺术,体现创新精神和课堂教学研究的能力。板书可以在说课过程中呈现,并对板书设计做出必要的说明,也可以在模拟上课的片段后呈现。
模拟上课时间限定在15分钟内。
说课和模拟上课环节可以应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三)答辩(占20%)
答辩内容包括教学和学生管理(主要是班主任工作)两个方面。参赛者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现场作答。
答辩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每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为一等奖获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
(二)组织奖:根据各高校初赛组织情况(参加初赛人员必须达到毕业生人数的70%以上)和参加省级决赛学生的成绩综合评估,颁发优秀组织奖。
本次大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决赛获奖者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本校初赛,成立学校赛事组织领导和办赛机构,学校就业、教务等部门及相关学院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共同参与,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制定竞赛方案,严格规范组织比赛,保证赛事活动安全。对从业技能大赛初赛获奖学生,要以学校名义进行适当表彰。各高校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开展优秀教学设计展示、板书评比、课堂教学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养,提高师范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请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确定的限额,推荐出参加省级决赛的选手,并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于
各市教育局要积极协助驻地高校办好赛事,广泛宣传赛事活动,动员和鼓励有关中小学校观摩比赛,积极吸纳优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省级决赛时间、地点和详细规程另行通知。
大赛联系人:任永红 任楠
电 话:0531-81676767(兼传真)
电子邮箱:jytsfljy@163.com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编:250011
附件:1.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评分标准
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