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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04 00:00 浏览次数:

鲁学助(2014)5号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现将《2014年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 年3月28日

2014年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

2014年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标准,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面做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通过资助推动育人工作。

一、继续推动学生资助机构及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资助工作人员、稳定资助人员队伍。省将加大对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资助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重点推进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完善出台研究生助学贷款政策,并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会同省财政厅制订我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高校要尽快出台学校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三、制订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校资助政策。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抓好中职全免学费政策的落实工作。协调各级财政抓好资金配套落实,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各市、县(市、区)要加强部门协调,开展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督查,保证免学费政策落实到位。

五、继续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强化贷后管理。落实好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核实、支付工作。落实好基层就业大学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六、加大对各阶段资助资金评审、管理、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各阶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各高校要畅通反映渠道,切实做好各类举报投诉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七、充分发挥学生资助绩效考评机制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各市、县(市、区)和高校要认真开展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工作,促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八、提高资助工作信息化水平。升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和山东省奖学金系统,整合各类资助报表,完善报表制度,提高资助管理系统服务能力。各市、各高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建设,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九、引导并推动高校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建立结对子关系,以学生勤工助学方式帮助县级资助中心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鼓励高校创新勤工助学方式,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十、加强诚信教育,努力提高大学生群体的诚信观念。省将会同人民银行、团省委、开发银行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组织各种诚信活动,并推动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各高校要积极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方式,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

十一、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调研及课题研究,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围绕学前教育资助管理、高校奖助学金评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机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机制等方面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资助政策的公正和公平。

十二、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大受助学生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他们励志成才。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层次,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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