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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25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厅办字〔2014〕9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要求,建立宣传推广制度,持续宣传各地先进经验,扎实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中国教育报》从 2014年 3月 19日起 ,每周三推出教育信息化专版。专版设置厅长专栏、高端访谈、专家观点、重要进展、典型案例等栏目,重点宣传教育信息化的重大部署和成就,聚焦各地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打造对教育信息化成系列、多维度、常态化的深度报道。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报》也将开设专栏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宣传力度。为及时报道我省各地的信息化工作重要进展、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创新模式,现将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重要进展”栏目主要刊发各地推进“三通两平台”、试点、培训、机制创新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提供各市及所辖县(市、区)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要进展材料,并及时报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新闻稿。

“典型案例”栏目主要刊发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工作成效、典型事迹和经验措施等。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提供典型案例材料1篇以上,篇幅不限,宣传图片随文一并报送。

以上宣传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提供,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我厅将择优向《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报》等推荐使用。

各市要高度重视并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教育信息化建设经验和成果,为教育信息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联系人:郑兆娜,0531-81676765,sdeic@sdedu.gov.cn。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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