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4-01-12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职发〔2013〕6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紧密对接和人才贯通培养的专业建设改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于2014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现就计划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工作,是学校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的关键和突破口,是一个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省级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实施,逐步建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整体改革。打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和贯通培养路径。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促进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实训、实习设施现代化建设。打造一批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品牌专业,引领和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专业发展。品牌专业要通过对专业发展和企业岗位能力要求进行深入调研,有效对接我省和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要建立品牌专业行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时开展岗位调研和进行教学内容和模式改革,站在专业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

(二)课程建设。要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标准规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结合行业产业发展和最新的专业教育科研成果,适时滚动调整教学计划。积极开发数字媒体教学资源库,活页讲义,学习手册和校本教材,构建和完善以能力为本位、项目课程为主体、实践实训课程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

(三)教学团队建设。专业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和行业组织的专业教师技能大赛,并具备组织专业技能大赛、指导训练选手和培训区域内同类专业教师专业素质提高的能力,其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成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教员。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80%以上,教师和学生在行业、企业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参与度较高,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团结合作、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

(四)教学设施建设。品牌专业实验实训设施先进,数量和工位能较好的满足实践性教学需要。专业实训中心应具有实践教学、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并有较为固定的为项目课程教学服务的实习工厂。品牌专业在校外应有不少于5个较为固定的大型实习企业。专业图书生均10册以上,并保有较高的流通率,要求每年更新,并订阅10种以上的专业杂志。要开发和引进数字化教学资源,主干课程必须配备数字化资源。

(五)教学管理。要成立教学管理组织和健全管理制度,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立科学透明的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客观、公正、公开。教学过程普遍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方式,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有效对接,教学管理与企业管理有效对接,做到教学做合一。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技术,实现教师、学生和教学过程管理评价信息化、现代化。

(六)专业效益考评。品牌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不低于300人,每年承担的社会培训人数达到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80%以上。学历教育毕业生90%以上获得中级以上本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20%应获得本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证书或2个以上中级证书。学生参加校、市、省和国家级大赛的参赛率为100%,每届学生都要有能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的个人和团队,每两年必须获得至少1次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成绩。毕业生的就业率要在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应在70%以上。在校生对专业学习的满意度和用人企业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满意度均应达到90%以上。品牌专业应具备举办市以上级别的专业技能竞赛的能力,并能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任务。

三、学校、专业遴选要求

(一)品牌专业的遴选学校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牵头或积极参与省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2.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特色、示范专业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且社会信誉较高。3.近3年来参加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成绩在全省领先。

(二)品牌专业遴选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近3年来,多次获得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成绩,成功承办国家或省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赛的专业。2.专业实验实训装备较好、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实训课程开出率较高。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学风良好、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专业教师团队。3.通过加强实训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尽快形成品牌效应。品牌专业首先要从代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中选择,特别要从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中选择。

四、资金管理

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该资金全部用于品牌专业实训实习条件改善,包括专业实训设备购置和配套的现代信息技术教学设备配置。该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各品牌专业建设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及早发挥使用效益。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要指导品牌专业建设学校做好品牌专业建设方案的编制和项目任务书的填写工作。此次列入中央财政资助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项目学校,要迅速开展品牌专业建设调研活动,在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指导下,做好建设方案,并务于2014年1月30日前将建设方案和项目任务书(1式3份)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孙永海,联系电话:0531-81916555。

 

 

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学校和专业名单

2.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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