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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第八届齐鲁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7-02 00:00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少工委


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第八届齐鲁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鲁教基函〔2013〕12号


 


各市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13〕3号)精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的第八届齐鲁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我的梦·中国梦”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青少年学生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进行写作或绘画,并通过传统书信邮寄作品的方式抒发梦想,对于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将个人理想与祖国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对于激励青少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努力报效祖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开展好。


二、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和省邮政公司联合成立省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各地相关部门要联合成立当地活动组委会。为了促进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省活动组委会制定了《“我的梦·中国梦”第八届齐鲁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活动方案”),请各地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邮政部门要从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高度,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在活动中要注意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活动中通过书信文化了解祖国、了解社会,体验生活,促进他们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等素质的全面提高。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为“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我的梦·中国梦”第八届齐鲁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少工委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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