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信息情况
1、单位名称: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
2、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在省教育厅党组和省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以省教育厅党组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领导。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指导精神,团结动员全省教职工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而努力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负责指导全省各级教育工会工作,领导管理直属高校工会工作。制定全省教育工会建设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的调研和制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权益诉求。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具有教育特色的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技术技能竞赛活动。指导推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协助党政和有关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帮扶救助生活困难教职工。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教育工会组织建设,负责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和教育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收好、管好、用好本级工会经费,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
3、住所: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苑小区411号
4、法定代表人:宋志明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182万
7、举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8、资质许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7000000953
二、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1、开展业务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在教育厅党组和省总工会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结合教育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总工会的工作思路,创造性的开展教育工会工作,团结带领全省教育工会和直属高校工会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而努力工作。
(2)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推动省总工会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总工会转发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教法函(2012)2号),要求各市、各高校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制定《规定》的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二是组织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会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专题研讨会,围绕《规定》的颁布实施,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的高度,就如何更好地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
(3)开展具有教育特色的建功立业竞赛活动。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全省高校青年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竞赛活动,积极推动教育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 组织3名高校青年教师代表我省参加了首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获得了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的好成绩。促进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4)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九月份作为师德建设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师德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了全省青年教师师德征文比赛活动。展示宣传优秀教师的崇高品德和先进事迹,交流探讨师德建设的成功经验。
(5)着力维护教职工队伍稳定。努力为基层和教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无尘黑板进校园”活动,积极为教师的身体健康提供保障;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开展了直属高校省部级劳动模范状况调查。组织开展了全省打工子弟学校教师权益维护情况调研,摸清了全省打工子弟学校教师权益维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组织直属高校工会开展了教职工军人家属两地分居情况调查,为学校工会关心和稳定分居两地教职工军人家属创造了条件。
(6)加强教育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按照同级副职配备教育工会主席,把具备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知识的人才吸收到工会中来,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加强和改进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多渠道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新建学校组建工会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会组建模式。
2、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无。
3、绩效和受奖励情况:无。
4、涉及诉讼情况:无。
5、社会投诉情况:无。
6、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信息情况:无。
7、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三、经费收支情况
本年度收入(175万元),其中财政收入(0万元);
本年度支出(138万元),人员经费(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