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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2-22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职字〔2013〕3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参评的一年级学生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应多于1学期并为现任学生干部),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遵纪守法、热爱集体、要求上进、进取有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有获奖学生和获奖学生较多的班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职院校普通中职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数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万分之五确定,计划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580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50个,推荐名额由我厅按照各市辖区内在校生总数统一下达。


三、评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市教育局要以各学校在校生数为准,将名额分配到有关学校,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二)各学校要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公布,制订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报送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各市教育局将辖区内学校报送的2013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汇总后填写各汇总表(见附件5-7)和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1份,于2013年4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并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汇总表发送至sdwzhg@163.com,联系电话:0531-81916646。


(四)登记表、汇总表中凡出现学校及专业名称时,均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14号)发布的为准。


 


附件: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 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3.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 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 省级三好学生汇总表


6.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7. 省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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