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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10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高字[2013]20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我省今年开展了3年中职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以下简称“3+4”)、3年高职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以下简称“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从2014年起,将利用3年时间遴选200个本科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形成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能力。为使“3+4”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过程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现就做好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3+4”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工作


(一)“3+4”和“3+2”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现行教育体系的积极完善,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后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有利于明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有利于促进本科高校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提升应用科技创新能力,改变重学术、轻应用、学生实践能力不足、就业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拓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进升路径,实现各层次教育人才培养互通立交的多赢,增强教育服务产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是试点成功的前提。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既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理念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3+4”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不是简单的升学教育,不是简单提高动手能力的应用型教育,也不是中职、高职、本科现有人才培养模式的简单衔接,要充分体现“贯通”这个核心,要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有提升、有突破,包括师资水平和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真正培养出有真才实学的工程型、高层次技术型以及其他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敢为人先、改革创新的精神尽快实现相关专业的转型。承担试点的本科高校要积极调整教育结构,适应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的大趋势,进一步增强积极性、主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型发展、优化升级的重大契机,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切实发挥好牵头和整体协调作用;中职学校和高职学校要明确定位、突出特色,积极做好协调配合,确保达到人才培养预期目标。


二、明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贯通性原则。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充分体现贯通培养理念。课程体系要一体化设计,课程内容边开发、边探索、边完善,确保适合按专业长线培养工程型、高层次技术性以及其他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可操作性原则。要广泛深入调研企业需求,充分研究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明确培养过程中不同学段的人才培养定位,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各项内容和要求尽可能具体化、可操作、可检验,有利于不同学段教育教学改革,适应学生自身发展和企业岗位的实际需要。


   3.课程适度原则。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把握好知识和能力的扩展与递进关系,合理安排课程。要兼顾分流学生的利益,避免将某一类课程集中安排在某一学段进行。


   4.可持续性原则。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反映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反映职业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5.规范性原则。要确保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规范,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本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基本要求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把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要,使学生在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的同时,能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技术能力。


2.课程设置要从职业需求出发。要敢于打破学科体系课程模式,从职业需求出发构建全新的课程体系。专业课可以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典型工作项目或典型案例等为主体,按照专业方向及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和生产、工艺的演进规律进行设计,形成以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新型模块化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


 3.课程内容要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坚持能力体系与知识体系并重,更加注重职业情境中实践能力的养成,培养学生在复杂的工作过程中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的综合职业能力。


 4.教学活动推行理论实践一体化。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科学组织设计教学活动,建立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典型工作任务的选择要体现我省的经济特点和先进性、典型性、通用性,教学活动设计符合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


 5.教学达成目标要以职业标准、行业规范为参照。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具有科学性与权威性,要选择社会认可度高、对学生就业有利的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具体分析其技能考核内容和要求,科学确定教学要达成的知识、能力、素质并付诸教学,使学生完成学业即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能够顺利入职入行。


   三、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


(一)广泛开展调研。试点学校要联合到行业、企业对试点专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广泛深入调研,确保深入一线、实事求是、资料详实、依据充分,并形成科学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使调研结果能够切实支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制定,并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求,认真进行多个岗位工作描述,对岗位(或岗位群)的职业能力进行分析,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


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与普通本科不同。表现在:知识结构更加适应现代社会需求,更加注重对能力的支撑,不以单纯掌握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为标准;能力要求更注重对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以单纯提升学术发展能力为标准;素质方面更注重对人文素质、价值取向、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培养。


   (二)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课程体系要对原中职、高职和原本科的课程体系进行拆解、再造和改革,适度增删,科学整合。围绕职业能力使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更加科学合理,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更加适宜。正确处理公共课与专业课之间的关系,要将学生实验、实训、实习作为教学过程的一部分,科学制定学生实验、实训、实习计划,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并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一般不集中安排一年的实训、实习。


   公共课分为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课应支撑专业课程,同时重视学生知识储备、人格修养、文化陶冶、艺术鉴赏及继续学习的需求。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专业特点,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程门数和课时,减少不必要的课程。明确本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知识的具体需求,除个别专业有特殊需求外,语文、数学、外语课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总课时量的6%。德育课程要注重提高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比例,将德育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专业课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专业选修课、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制作),建议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二左右。课程设计以增进学生能力为主线,理论与实践课程穿插进行,提倡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顶岗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安排,除有特殊要求外,提倡工学交替、分段安排。第六学期可根据专业的不同安排一定时间的实习或技能专项训练,为学生就业或专业扩展提供条件。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制作)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


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以及其他课程(如拓展课程等)由学校根据学校专业特色、用人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自行设置。


   (三)明确师资需求。要根据专业特点,明确公共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职称、学历、技能及教学能力等要求。


   (四)明确装备需求。要研究确定本专业不同学段所需实验(实训)室和实训设备配备。


四、经费支持


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教学改革工作。其中,本科高校与其相对应的高职学校按6:4的比例安排,本科高校与其相对应的中职学校按7:3的比例安排。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包括进行行业企业及同类学校调研、学术研讨、专家评审、开发过程培训、图书资料购置、教材开发等。各学校负责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避免浪费。学校可结合实际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制定工作给予专门支持。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其他事宜


请2013年第一批试点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体例》(见附件1),认真对本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尽快分别发送到邮箱sdsjytlx@163.com、zcg@sdedu.gov.cn。


省教育厅将从12月20日开始组织专家对第一批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同时以贯通培养论证为载体,使各学校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各试点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修改完毕基本确定后,将在省教育厅网站设专栏进行公布,向社会宣传这种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并接受学生、教师和社会监督。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完善的方案,经调研和专家论证后,可重新进行公布。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做好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工作科学、合理、有序执行。


附件:1.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体例


 2.2013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设置及经费安排一览表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1:


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


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体例


 


【共包括六项内容:教学计划、课程(项目)教学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实验(实训)室及设备配备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调研分析报告、贯通培养方案与原中职高职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比较报告】


 


   一、教学计划


(一)本科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1.专业名称


2.专业代码


(二)对应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1.专业名称


2.专业代码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1.招生对象


可对本专业生源提出具体学历基础和兴趣特点要求。


2.学制


实行学分制的,可以规定以修满多少学分为准,可实行弹性学制。


(四)培养目标


表述本专业的专业定位、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的职业素质要求、毕业生应具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核心技能等。


(五)人才培养规格或职业能力描述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描述人才培养规格、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核心技能。


1.基本知识要求


2.基本素质要求


3.基本能力要求(含对应职业和工作岗位,核心技能要求,对应职业资格证书,未来发展方向,专业就业能力、行业拓展能力等)


(六)课程结构框架


用框图的形式,描述公共课、专业课和其他课程的结构体系。


建议:遵循规范、引领、实用的原则,全面进行本专业课程的系统性改革。用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理念和方法,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进行课程设计。从岗位分析入手,以典型工作任务为主线,注重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与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对接,整合课程,确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七)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


要求:分别列出本专业必须开设的公共课、专业课和其他课程的名称及教学要求,注意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


 公共课分为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课应支撑专业课程,同时重视学生知识储备、人格修养、文化陶冶、艺术鉴赏及继续学习的需求。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专业特点,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程门数和课时,减少不必要的课程。明确本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知识的具体需求,除个别专业有特殊需求外,语文、数学、外语课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总课时量的6%。德育课程要注重提高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比例,将德育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专业课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专业选修课、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制作),建议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二左右。课程设计以增进学生能力为主线,理论与实践课程穿插进行,提倡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顶岗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安排,除有特殊要求外,提倡工学交替、分段安排。第六学期可根据专业的不同安排一定时间的实习或技能专项训练,为学生就业或专业扩展提供条件。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制作)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六个月时间。


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以及其他课程(如拓展课程等)由学校根据学校专业特色、用人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自行设置。


(八)教学时间安排及授课计划安排


1.教学时间安排





























































内容


周数


学年


教学(含理实一体教学


及专门化集中实训)


复习


考试


机动


假期


全年


周数



 


 


 


 


 



 


 


 


 


 



 


 


 


 


 



 


 


 


 


 



 


 


 


 


 



 


 


 


 


 



 


 


 


 


 


说明:上表仅供参考,视专业性质和特点,灵活安排。



2.授课计划安排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 分


按学年、学期教学进程安排


(教学周数/周学时)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共课


公共基础课


1


 


 


 


 


 


 


 


 


 


 


 


 


 


2


 


 


 


 


 


 


 


 


 


 


 


 


 



 


 


 


 


 


 


 


 


 


 


 


 


 


小计(占总课时比例…)


 


 


 


 


 


 


 


 


 


 


 


 


公共选修课


1


 


 


 


 


 


 


 


 


 


 


 


 


 


2


 


 


 


 


 


 


 


 


 


 


 


 


 



 


 


 


 


 


 


 


 


 


 


 


 


 


小计(占总课时比例…)


 


 


 


 


 


 


 


 


 


 


 


 


专业课


专业基础课


1


 


 


 


 


 


 


 


 


 


 


 


 


 


2


 


 


 


 


 


 


 


 


 


 


 


 


 



 


 


 


 


 


 


 


 


 


 


 


 


 


小计(占总课时比例…)


 


 


 


 


 


 


 


 


 


 


 


 


专业(技能)课


1


 


 


 


 


 


 


 


 


 


 


 


 


 


2


 


 


 


 


 


 


 


 


 


 


 


 


 



 


 


 


 


 


 


 


 


 


 


 


 


 


小计(占总课时比例…)


 


 


 


 


 


 


 


 


 


 


 


 


专业选修课


1


 


 


 


 


 


 


 


 


 


 


 


 


 


2


 


 


 


 


 


 


 


 


 


 


 


 


 



 


 


 


 


 


 


 


 


 


 


 


 


 


小计(占总课时比例…)


 


 


 


 


 


 


 


 


 


 


 


 


毕业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制作)


 


 


 


 


 


 


 


 


 


 


 


 


其他课程


1


 


 


 


 


 


 


 


 


 


 


 


 


 


2


 


 


 


 


 


 


 


 


 


 


 


 


 



 


 


 


 


 


 


 


 


 


 


 


 


 


小计(占总课时比例…)


 


 


 


 


 


 


 


 


 


 


 


 


周学时及学分合计


 


 


 


 


 


 


 


 


 


 


 


 


总学时


 


说明:


1.授课计划安排表为基本格式,适宜于实行学年制的专业。实行学分制的专业,表格可另行设计。


2.毕业顶岗实习以外的专业(技能)课程的学时包含课程内理实一体化的技能实训或集中实训的时间。


  二、课程(项目)教学标准


【语文、数学、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制作)均需编制课程标准。其他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可不编制课程标准。】


 


××××课程(项目)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要求:阐述课程的类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相关课程的关系,主要任务等。


(二)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2.能力目标


3.素质目标


建议:主要描述学生学习完本课程应具备知识、能力和素质。知识目标表述中以专业能力为主线,融合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能力目标表述要明确,并且能够在培养目标和典型职业活动描述中找到相应能力的表述。素质目标重点表述职业素质、思想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


(三)参考学时


(四)课程学分


要求: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五)课程内容和要求


建议:采用表格的形式表述。包括完成课程教学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方法、策略等,原则上要涵盖专业对应岗位群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要求和职业标准等部分内容。


 


 






























序号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活动设计建议


参考课时


1


 


 


 


 


2


 


 


 


 



 


 


 


 


 


 


(六)教学建议


1.教学方法


要求:描述完成课程内容所需要采用的教学方法。


2.评价方法


要求:描述对本课程学生学习的考核评价方法。


3.教学条件


要求:描述完成课程教学内容所需要的环境教学条件。


4.教材编选


要求:描述本课程教材编选意见。不依据某种教材组织教学,鼓励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学内容重新进行设计。


三、师资配备标准


要求: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教师的职称、学历、技能、教学能力等要求。如教师达不到要求,提出解决办法。


四、实验(实训)室及设备配备标准


要求: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本专业不同学段所需实验(实训)室和设备配备要求。如现有实验(实训)室和设备达不到要求,提出解决办法。


 
































实验(实训)教学类别


实验(实训)教学场所


实验(实训)教


学任务


实验(实训)设备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参考价格


(元)


 


 


 


 


 


 


 


 


 


 


 


 


 


 


1.实验(实训)教学类别可分为基础实验、技能实训、仿真模拟等。


2.实验(实训)教学场所是指实验(实训)室的名称。


3.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应该与课程教学目标相结合,做到完整、准确、可操作。


 


五、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调研分析报告(此项内容可以分期分批上报)


(一)调研背景分析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职业教育领域背景,本专业所对应的产业结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本专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等。明确专业定位和专业内涵)


(二)调研基本情况


   1.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的方式、方法及组织过程)


2.职业岗位及行业规范


(本专业毕业生胜任的职业岗位(群)、职业标准、行业领域的国家政策、行业企业的规范要求等)


3.职业资格情况


(与本专业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行业企业对这些证书的认可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职业知识与技能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


4.职业岗位能力要求


(职业岗位对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行为态度、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做出多个工作岗位描述及岗位职业能力分析)


5、课程设置支撑职业能力情况


(课程设置满足职业能力培养情况分析)


6.相关学校课程设置情况


(中职学校、高职学校、本科高校和培训机构相关专业课程建设情况)


7.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近3-5年来本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岗位状况)


(三)分析与建议


1.调研资料分析


(可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和数据整理)


2.调研结论


(分析调研结果,培养目标、教学方式方法等)


3.建议


(调研建议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四)附录


(包括调研方案、调查问卷、座谈纪要,参加调研及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的人员名单等)


 


六、贯通培养方案与原中职、高职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比较报告


如:教学计划、课程(项目)教学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实验(实训)室及设备配备标准等方案制定中的主要特点与不同,各自优势和差异比较。



附件2:


2013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设置及经费安排一览表





















































































































































































































































序号


中高职院校


对应本科高校


经费合计


(万元)


类型


学校名称


经费


中、高职专业


学校名称


经费


对应本科专业


1


3+2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40


会计


济南大学


60


会计学


100


2


3+2


山东职业学院


4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济南大学


6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0


3


3+2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40


食品加工技术


齐鲁工业大学


6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00


4


3+2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40


电气自动化技术


青岛大学


6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0


5


3+2


潍坊职业学院


40


应用化工技术


青岛科技大学


60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0


6


3+2


山东职业学院


4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山东建筑大学


60


电子信息工程


100


7


3+2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40


建筑工程技术


山东建筑大学


60


工程管理


100


8


3+2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40


物流管理


山东交通学院


60


物流工程


100


9


3+2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4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山东科技大学


6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0


10


3+2


淄博职业学院


40


应用化工技术


山东理工大学


60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0


11


3+2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40


动物医学


山东农业大学


60


动物医学


100


12


3+2


威海职业学院


40


软件技术


烟台大学


60


软件工程


100


13


3+4


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


30


会计


青岛科技大学


70


财务管理


100


14


3+4


山东轻工工程学校


30


数控技术应用


青岛科技大学


7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0


15


3+4


青岛电子学校


30


计算机应用


青岛科技大学


7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0


16


3+4


诸城市福田汽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0


汽车运用与维修


山东交通学院


70


车辆工程


100


17


3+4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0


汽车运用与维修


山东交通学院


70


汽车服务工程


100


18


3+4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30


机械制造技术


潍坊科技学院


7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0


19


3+4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30


计算机应用


潍坊科技学院


7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0


20


3+4


潍坊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30


园艺


潍坊科技学院


70


园艺


100


21


3+4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30


会计


潍坊学院


70


会计学


100


22


3+4


诸城市福田汽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0


机械制造技术


潍坊学院


7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0


合计


780


 


 


142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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