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3号),我厅于近期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经过专家评审,同意对中国海洋大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等106个本科专业予以立项,现予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28)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立项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