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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13-10-25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9号)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确定山东大学翻译等69个专业为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现予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28)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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