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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赴英国汉语助教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6-08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外处函[2012]54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科(处)室:


应英国中小学对汉语助教的需求,国家汉办和英语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共同于6月份组织2012年赴英国助教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要求


1.中小学在职教师,拥有丰富教学经验,有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标准,对中文教学有一定了解和认识;


3.英文流利,能熟练使用英文进行课堂教学并与英国师生交流沟通;


4.得到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推荐;


5.归国后能长期在原学校任职。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秀录取:


1.所在学校与英国学校已建立校际往来关系;


2.有对外汉语教学相关的资格证书、专业知识或相关经验;


3.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广泛的了解并拥有相关方面的技能(如:武术与传统体育/游戏,书法,艺术:传统音乐/乐器/舞蹈/中国画/剪纸/中国结,烹调等与中国文化相关的技能);


4.有兴趣和能力教授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从小学生/中学生到成人);


5.具有国际视野,能适应不同文化、社会环境。


二、报名程序


汉语助教候选人需用英文填写《2012-2012学年英国汉语助教申请表》,学校或地区为其出具英文推荐信。各选派单位请于6月12日前将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以及学校或地区推荐信扫描件发送至我处邮箱。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表,学校或地区的推荐信都要求用英文书写,请注意英文拼写正确;


2.申请表第一页要有申请人护照照片的扫描件,最后一页要有申请人签名扫描件和日期;                    


3.学校或地区的推荐信必须有领导签名和单位公章、扫描件随申请表在申请时发出,原件需在面试时出示;


4.申请应通过申请人本人的常用有效电子邮箱发出,并确保该电子邮箱至少在申请发出后的两年内有效。


三、面试


汉语助教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和英语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共同组织的综合能力和英语测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等。国家汉办和英国驻华使领文化教育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培训


培训计划于7月底至8月中旬举行,培训结束时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


五、基本待遇


国家汉办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培训费;英国任教学校提供每月免税生活津贴(约850英磅);本人自行支付房租,日常饮食及外出旅行费用。


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查询通知内容并下载表格。由于此次招募时间紧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通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送材料者,请提前来电说明情况。


联系人:桂俐 孙祖兴 电话:0531-81916580


邮箱:jessiegl@126.com; guili@sdedu.gov.cn


 


附件:2012-2012学年英国汉语助教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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