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处函(2012)17号
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学生处):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和学历证书打印工作,均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毕业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
各高校要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文件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合理部署、安排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二、提高学历证书注册的数据安全性和准确性
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必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数字证书登录,校内各级相关负责人分级落实责任,以保障学历证书注册的数据安全。继续提高学历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毕业生照片的网上核对工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照片的,不提供网上查询,由此遗留的问题,由毕业学校负责。
三、妥善做好学历证书打印工作
(一)自行打印学历证书的高校,要高度重视,务必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选派责任心、政策观念强的同志负责证书保管、打印工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从严管理。
学历证书的内容表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要求办理。各高校要严格依照经平台校验通过并进行学历注册的数据打印证书,不得擅自改动数据。并于8月10前将打印过程中损坏的证书和剩余空白证书内芯悉数缴回。
(二)由省厅统一打印学历证书的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即时电子注册,并将已注册数据以院校代码命名,发至学生处邮箱sdxjxl@sdedu.gov.cn。我处根据学信平台已注册数据安排证书打印。各高校按照《关于召开全省普通高等教育2012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会议的通知》,到指定地点打印证书。
附件: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打印学历证书高校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