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受理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审查申请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为幼儿园和教师提供更好更多的优质课程资源,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建立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审查和目录推荐制度,定期组织征集和审查优秀的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并向全省幼儿园推荐。现将面向省内外公开受理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审查申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通告所指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是指,针对学前教育健康、社会、科学、语言和艺术五个学习领域中的某一主题(或专题)内容,开发建设系统化的课程模块,研制配备实施该课程模块所必需的教具和玩(学)具等教学材料,从而形成的一套课程完整、体系完备、材料齐全、便教利学的课程实施资源系统。本课程资源不包括供教师、幼儿使用的纸质图书和电教软件。
二、课程资源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无思想性、科学性与知识性错误。
(二)有完整的课程方案、教学计划、评价建议和教学材料的配备标准及使用建议。
(三)所配教具和玩(学)具等教学材料应适应幼儿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学习水平,联系幼儿的生活经验,能准确体现预定的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有利于启迪思维、智力开发和能力培养。
(四)所配教具和玩(学)具等教学材料的研制生产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管理规范、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使用标准,具备独立的知识产权,遵循必需、够用、高效和价格合理原则,安全稳定可靠。
三、送审材料及要求
(一)送审单位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研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送审课程资源必须有完整的包装、说明书等。送审单位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系统,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不能批量供货的产品不予受理。
(三)送审单位须填报《山东省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审查申报表》,提供1套完整的主题课程资源供审查时使用。
四、受理时间
送审单位请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装备服务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3号,邮编:250013),联系人:孙永泗,电话:0531-86983394,邮箱:youthsun999@163.com。
未明事宜可与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人:王春英,0531-81676758。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省学前教育主题课程资源审查申报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