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受理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立项申请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6号)精神,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受理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立项申请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普通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科目(以下简称“9科目”)同步练习册(含寒暑假作业内容。以下同);9科目高三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与地理、历史科目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同步填充图册;与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同步实验探究报告册。
二、立项条件
(一)立项申请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出版单位且具备教辅材料出版资质。
(二)无教材著作权的单位编写同步练习册(含同步填充图册和实验探究报告册)应取得教材著作权人教辅材料出版授权。教材著作权人除本单位编写出版1套同步练习册外,须授权不少于2家其他出版单位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
(三)具有一支专业化的编写队伍,主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学科享有一定声誉,编写者为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
(四)每个立项申请单位同一科目同一配套版本限报1套同步练习册(含同步填充图册和实验探究报告册),同一科目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限报1套。
三、编写要求
(一)同步练习册内容为学习方法指导和具有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习题;高三考试辅导类材料应依据各科目课程标准和高考考试说明编写,内容可包括对科目的整体分析、学习方法指导、重难点解读和综合练习、高考模拟题目等。高中寒暑假作业包含在每册同步练习册中,其内容应包括科目知识技能的巩固提高、学科探究拓展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等内容。
(二)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思想性强,观点正确;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学科教学目标,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符合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定课程计划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所配套教材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对配套科目的学习具有明显辅助和促进作用。
(三)内容科学,材料、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学习水平和学科自身的知识结构,合理安排内容顺序、层次和逻辑关系;从学生所熟悉的环境和事物出发,结合基础知识、基本训练及实验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愿望,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诸方面的和谐发展;注意本学科各内容间的相互衔接以及与其他学科内容间的联系,体现开放多元与兼容并蓄的时代发展趋势;容量和深广度适当,难度适宜,题目精选精练,体现选择性,富有启发性。
(四)语言文字规范、简练,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照片、地图、插图和图表与内容紧密配合,位置适当,地图事先按照有关规定送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引文、摘录准确,名称、名词、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均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名称。
(五)9科目同步练习册以模块(含必修和选修模块)为单位成册编写,其中语文、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科目每册不超过8个印张,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每册不超过6个印张。地理、历史填充图册以模块(含必修和选修模块)为单位成册编写,每册不超过3个印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探究报告册以模块(含必修和选修模块)为单位成册编写,每册不超过3个印张。高三年级9科目考试辅导类材料仅供高三下学期使用,每门科目编写1册,每册不超过8个印张。
四、提交材料
立项材料分学科分版本报送。申请立项时需填写《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立项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编写教辅材料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面审后即退回)。
(三)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编写教辅材料的单位应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面审后即退回)。
(四)申请编写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目的、指导思想、体系结构、篇幅、体例。
(五)申请编写各科目教辅材料的样张(每科目1个印张)及说明。
(六)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的基本情况(不少于2人):
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任职情况;
2.教材、教辅材料编写方面的相关经历及研究成果;
3.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立项编写完成的教辅材料,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供全省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自主选用。
(二)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和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供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中学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材料。
(三)立项申请单位请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立项申请材料(一式6份)报送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李春光,联系电话:0531—81916520。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 山东省教育厅基教处李春光收(邮编:250011)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立项申请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