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科字〔2011〕9号
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