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函(2011)13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我厅2011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等院校。
二、检查目的和主要内容
通过检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改不足,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规范,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条件、教学实施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等方面。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和专家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到2011年8月31日为学校自查阶段。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要点(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写出自查报告提交我厅。
(二)专家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采取动态、抽查方式。从2011年9月到12月底,我厅组织专家到有关高校采取听取学校汇报、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和档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抽查函授站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
(一)本次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的学校可继续招生;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资格;暂缓通过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待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复查仍不合格,将按不合格处理。本次检查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学校按不合格处理。
(二)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积极做好迎接专家现场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高校应于2011年8月31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学校公章)和本校及函授站各年级、各专业2011年全年教学实施计划报送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dcj@mail.upol.cn。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张清学,联系电话:0546-8396865,0531-86428508。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0号(济南商贸学校院内)。
附件: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内容要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