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字〔2011〕11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安排,在前期学校自评和各市初评的基础上,我们集中精干力量组成省级教学示范学校评估验收组,依据省级教学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案》,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实施了首批省级特殊教育教学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并于2011年3月28日至4月2日进行了省级第三批高中、第四批初中、小学教学示范学校抽查验收,同时对以往各批省级初、高中教学示范学校进行了抽查复评。验收复评结果于2011年5月6日-5月13日在省教研室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对济南外国语学校等42所省级第三批高中教学示范学校、山东大学附属中学等58所省级第四批初中教学示范学校、济南市甸柳第一小学等100所省级第四批小学教学示范学校和济南市特殊教育中心等10所首批省级特殊教育教学示范学校(见附件1)予以命名表彰;对沂水县第一中学等9所高中(见附件2)撤销省级教学示范学校称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省级教学示范学校的管理和指导,结合各地实际和学校特点,进一步总结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教学示范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我省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对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予以解决。凡被撤销省级教学示范学校称号的单位,要限期予以整改,并不准申报下一批省级教学示范学校。
附件:1. 2010年度命名表彰的省级教学示范学校名单
2. 撤销省级教学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