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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01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师字〔2009〕13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9月 10日 适逢我国第25个教师节。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对于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的伟大成就,激励广大教师爱国爱岗、教书育人,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节庆祝活动主题


    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主题是“祖国的未来与人民教师的使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庆祝活动,深入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的伟大成就,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隆重表彰先进模范教师,全面展现“人民教育、奠基中国”的历史性贡献和人民教师为祖国教育事业作出的丰功伟绩,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献身祖国教育事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爱国爱岗、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60周年。


二、主要活动


(一)为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3年1次的教师表彰年予以提前,联合表彰一批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开展一系列表彰活动,并召开山东省庆祝2009年教师节大会进行表彰。各地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表彰活动。


(二)开展慰问教师活动。教师节前,各地各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召开教师座谈会,倾听教师对做好教育工作的意见,帮助解决教育教学和学校教师的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要特别关心慰问农村一线教师。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教师节前后,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现代教育导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突出素质教育和爱国爱岗、教书育人的主题,集中宣传教师队伍先进人物事迹,展示60年来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题的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今年9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师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


三、活动要求


庆祝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庆祝教师节活动方案,本着“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围绕“祖国的未来与人民教师的使命”这个主题,突出时代感、社会性和广泛性,切实做好教师节期间各种庆祝、宣传和表彰奖励活动,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要把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与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加深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社会巨大变化尤其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了解和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和育人宗旨,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下肩负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融入到教师节主题活动中去,认真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祝和交流活动,提高师德素养,加强业务提升,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勤奋工作,教书育人,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建设一支人员齐备、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学习与职业发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教师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教师排忧解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二 〇〇 九年八月三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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