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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09-06-12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师函(2009)10号


 


关于印发2009年山东省


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3号)精神,2009年暑期,我省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开展高中教师全员培训。现将《2009年暑期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高中素质教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通知》精神,在总结2008年暑期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2009年暑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通过远程研修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在学科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引领下,以教师为主体,按照课程模块开展学科教学案例分析和问题研讨,帮助广大教师有效实施高中新课程,促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培训内容与课程资源开发


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共15个学科。包括: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体育与健康、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培训内容贴近教师,对接教学。培训课程按课程模块内容设置专题,专题内容包括高中新课程部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对新课程全程教学和各教学环节优化提供全面跟进的指导和服务。


课程资源由国家级专家、省级专家和国内名师组成课程开发团队,负责各学科课程资源开发和研修指导。


三、培训对象与条件


培训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师,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全员培训,原则上不得缺额。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要求,对学校尚未开设的课程,也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高中学校要提供教师上网学习条件,教师要具有上网学习交流的能力,能够坚持全过程的远程学习。


四、培训时间


集中研修时间: 7月 13日 7月 24日


研修期间研修平台24小时开放,参训教师每天学习视频课程,参与学校及区域组织的面对面研讨和在线交流研讨。各学科研修进度以课程专家团队制定的课程表为准。


五、培训方式


采取远程网络研修和校本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发挥网络远程培训的优势,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与互动研讨。充分发挥行政和学校管理优势,推动远程网络为平台的校本培训的深入开展。


——学员学习:包括学习视频课程、参与面对面研讨、参与在线研讨和专题讨论,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与其他学员、指导教师及课程专家互动答疑;


——指导教师:组织、督促学员学习,进行学习指导,评判作业,点评学员观点,组织并引领学员进行研讨;


——专家团队:对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定期在线与学员进行交流,编辑课程简报,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


——网络平台系统:提供学习资源、交流平台,记录学员网上学习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互动研讨点评情况、讨论记录和作业成绩等,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六、培训工作流程


(一)参训教师报名与管理系统数据审核( 6月 15日 —18日)


各级管理员利用“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组织教师报名和编班。


1、各市级管理员于6月15—17日登录“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启动参训学校的培训报名管理任务。


2、学校管理员于 6月 17日 —19日登录“山东教师继续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名单(一名教师只限参加一个学科的培训,务必按学科填报参训教师)。


(二)编班和配置指导教师( 6月 20日 —22日)


市级管理员于 6月 18日 登录系统,检查各学校的报名完成状态,开展编班和配置指导教师的工作。按照区域就近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对于教师人数少的学科,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跨区域,或以市为单位组班),每学科、每100人左右编为一个学科虚拟班级。各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标准(附件)选拔成立本市的指导教师团队,根据各学科班级人数,为每个学科班配备指导教师1-2人。


(三)6月下旬,通过山东省教师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市指导教师及各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发放课程资源。


(四) 6月 30日 7月 10日 ,各市教育局和学校进行平台测试及熟悉学习平台,对参训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检查各校培训场所、设备是否正常,为正式培训做好准备。


(五)培训实施


各学校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各学科教师观看课程资源,在教科研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本校学科教师开展面对面的互动研讨,参训学员参加网上研讨并提交作业,各市指导教师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指导下对研讨内容和学员作业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点评和互动研讨。


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各校技术人员在本校依托“山东教师继续管理系统”予以解决。


七、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


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师范处、基教处、教研室、省教育学院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培训项目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组,负责本市指导教师团队的遴选、组织、管理和督导,负责对本市参训学校和学员的组织管理、技术支持和过程监控。做好区域、学校面对面研讨组织工作。


高中学校是此次全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课程进度播放视频,督促、引导教师按时收看视频、完成作业和积极参与网上研讨,组织好本校学科教师面对面的研讨,保证每一位学科教师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所有学科教师都要参加培训。高中学校要提供教师上网学习的条件,在收看视频期间,教师要集中到学校参加培训。


(二)培训经费


培训费每人156元,由高中学校统一支付,原则上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


3、考核评价


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省项目办将制定课程专家团队、指导教师团队、技术人员工作手册和学员学习手册;制定优秀、合格组织单位(市和学校)、指导教师、学员评价标准等,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指标。高中教师达到合格标准,在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电子账户记入A1类学分20分。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指导教师、参训学员由所在市和任职学校进行通报。


研修过程中,研修主页每天公布各市、各学校参与研修情况的实时数据。研修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向本市教育局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各市教育局向我厅提交总结报告,我厅将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各市总结报告对各市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价。


 


附件:1、技术负责人遴选标准


      2、各市级管理员编班及指导教师配备原则


3、指导教师遴选标准


 


 


 


 


附件1


技术负责人遴选标准


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二、熟悉计算机及各类网络应用;熟悉多媒体设备的操作及维护管理;


三、学校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为学校校园网或电教部门的负责同志,能够协调本校校园网、多媒体教室、信息技术教师及已经确定的“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校级管理员,共同完成培训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


四、具有必要的时间保障,研修期间全程在岗。


配置标准:原则上每市配备技术人员2人,各学校技术人员1人。


 


附件2:


各市级管理员编班及指导教师配备原则


一、以县区为单位按学科编班。


二、每班人数原则上为100人,不足100人的,在本市内进行合并编班,但每班不能多于120人,超过120人不足200人的,编为两个班。本市个别班级人数较少,并且无法合并编班的,仍然保持为一个班级,省级不做调整。


三、原则上每个学科班(不超过120人)配备2名指导教师;少于50人的学科班配置1名指导教师。


 


附件3:


指导教师遴选标准


一、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备相关学科背景,在本市(县区)本学科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二、具有网络教研能力,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


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必要的时间保障,研修期间全程在岗。


五、具有学校管理工作经验或教研系统工作经验,熟悉本班级学员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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