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中职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十一个
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职函(2009)1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鲁教职字〔2009〕1号)精神,现将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中职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十一个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施方案根据本届大赛的要求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及各专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各赛项成立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大赛办公室,对参赛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二、各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初赛,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全省决赛。除领队和联络员外,各专业均要指定1名负责人任本市领队,全权负责各专业大赛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随队负责赛前指导及赛期学生管理工作。
三、大赛命题将同时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和各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对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选手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四、大赛严禁参赛选手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
五、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六、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请各市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
另附: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参赛选手报名表及十一个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二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