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处函(2009)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为准确掌握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情况和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做好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2010年我省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采集
(一)生源采集范围
按照国家计划招收、具有学籍并于2010年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
(二)生源采集流程
2010年生源采集、审核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上进行。各学校使用“就业网”本地版软件“山东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2008版”(以下简称“本地版软件”)录入和汇总生源信息。
1.生源信息录入
生源信息录入,可通过教务部门现有学生信息导入和下载“就业网”中本校的招生信息修改后导入、使用本地版软件的基本信息收集等三种方式进行。“就业网”已提供了2010年毕业生的招生数据信息,学校下载后,使用本地版软件提供的“更新代码库和招办数据”功能将“就业网”中本校的招生信息保存到本地服务器。
2.生源信息比对
生源信息录入后,学校利用本地版软件“基本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在本地进行生源数据比对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在该生的“ 比对未通过原因”字段选择注明相应的原因。并可以导出未通过审核的名单,可以批量注明未通过的原因。
3.生源信息上报
各学校必须使用本地软件一级菜单“数据交换”栏目下“导出上报数据表”功能导出上报的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数据须保存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工作簿”格式,然后登录就业网后台管理系统,在“师范类业务管理模块”下的“生源上报”内进行数据上报,同时,现场生源审核时提交电子数据一份。经“基本信息比对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生源信息,高校须按规定准备有关证明材料,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
(三)生源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备注、主修外语语种、扩展项一。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校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可录入物理序号。(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考生号,没有考生号的将准考证号录入该字段。专升本录入专科时的考生号。
姓名: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姓名中间不留空格。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的重要信息。没有身份证的毕业生,学校要按照“毕业年份”+“学校代码”+“6位流水号”的原则进行填写,如“201010445000001”。
专业:严格按照本地版软件的“专业代码库”所列代码录入。
生源所在地: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其中专升本和三二连读专科毕业生的生源地以原学校录取时的生源地为准)。生源所在地录入时具体到县(市、区),比对时本科毕业生审核到地级市,专科毕业生审核到县(市、区)。
学制: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3,4,5等)。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006年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06”)。专升本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入学日期录入录取到本科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三二连读学生入学日期录入进入专科段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
委培定向单位: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主修外语语种:录入毕业生的主修外语语种,如“英语”、“日语”、“德语”等。
扩展项一:为了方便出错信息的人工审核,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长度共9位,其中年度为4位,所在页码为3位,所在行号为2位。如毕业生“王晓飞”位于编号为“2006”年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第31页第2行,“扩展项一”字段输入数据为“200603102”,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比对无误不需人工审核的毕业生不录入。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生源采集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采集和初审工作,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毕业生生源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备查。请各学校在学生签字确认前,给每一个学生讲明,生源上报完成,经审核入库后,一律不进行更改,虚报签字者后果自负。生源审核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
4.生源信息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毕业生基本信息将进入“个人简历”中“个人资料”部分。毕业生登陆“就业网”完善“个人简历”中的其他信息后即可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四)人工审核毕业生生源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1.找不到比对信息以及姓名、性别变动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招收研究生录取名册》;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专升本”毕业生需出具省教育厅批准入学的录取材料,三二连读毕业生需出具后2年入学时录取材料。
2.学籍变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凡本校内变动的,需出具学校教务部门证明,并附原始录取材料;凡外校转入的,需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和原学校录取材料;提前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录取材料;本科改专科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录取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报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
为做好2010年全省高校师范类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高校在报送2010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时,须一并报送本校特困生信息。
特困生由所在学校确定,比例不超过当年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附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并按学号排序),连同《申请表》报送我厅审核。
为方便各学校信息数据的上报和统计管理,不再单独报送特困生生源信息库。各学校须将确定的特困生信息在本校生源信息库的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审核无误后与生源信息一并上报。特困生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妥善保管。
三、生源信息采集上报时间
生源信息采集网上上报时间为
附件:1.山东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2010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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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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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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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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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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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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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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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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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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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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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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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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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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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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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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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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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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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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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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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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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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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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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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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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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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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及求职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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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就业 □ 如未就业,是否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
申请原因:
城乡低保家庭□ 零就业家庭□ 农村贫困家庭□ 其他特殊原因□ (有“□”用“√”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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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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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明:上述内容所填情况完全属实。特申请求职补贴,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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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院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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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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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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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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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其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8597895,81916562。
附件2:
2010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泰山医学院(山东省特殊教育中专)
下午:枣庄学院 菏泽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下午:滨州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德州学院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下午: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下午:曲阜师范大学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