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抗震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做好校舍等基础设施的排查和灾害性天气、山洪、泥石流、滑坡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沟通,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通知。
三、开展地震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教育,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及时做好宣传和学生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谣传误传引发师生恐慌情绪,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地根据灾情和灾害预报,必要时可以采取停课等措施,组织学生紧急避灾疏散。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有关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