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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因人设岗面向海内外选聘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4-25 00:00 浏览次数:

鲁组通字〔2008〕22号


 


关于“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因人设岗


面向海内外选聘领军人才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科教兴鲁战略,加大吸引高层次领军人才力度,现就“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因人设岗方式选聘泰山学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点工程。这项工程实施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分期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学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设置了171个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完成了泰山学者岗位设置的战略布局。通过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为我省吸引凝聚了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了一批优势学科和创新团队,创造了一批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进一步发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凝聚创新人才的作用,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泰山学者岗位设置方式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因人设岗方式产生泰山学者岗位 和特聘 教授(专家)人选。


对于能够引进或者拥有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专家学者的岗位采取因人设岗,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吸引凝聚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决心和诚意。因人设岗实现了设岗与选聘一体考虑、同步推进,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高标准、高层次,着力吸引凝聚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二是立足于引进,主要从省外、海外引进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人才;三是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引进一个领军人才,形成一个创新团队,带动一个产业发展,形成学科建设、产业优势与人才作用的良性互动;四是严格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确保人选学术水平真实可靠,确保因人设岗能够取得实效。


二、因人设岗基本条件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坚持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申请因人设岗,首先应有高水平领军人才的合适人选,同时应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特聘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因人设岗推荐人选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深的学术造诣。一般 应具有 博士学位或担 博士生导师,以45周岁左右的中青年学者为主体,首次受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以行政领导职责为主(由任命机关认定)的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得作为人选(本人提出受聘后辞去领导职务的除外);聘期内全职在岗或每年实际在岗工作时间9个月以上。


海外人选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或者近五年内在本学科最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者拥有某一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


省内和国内人选一般应在国家级重点学术研究机构担 教授或研究员职位,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以上奖励(前两位)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首位),或者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国家级重大标志性成果;或者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获得过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重要人才支持项目资助。


对于能够以团队形式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或者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可以适当放宽限制条件,优先给予支持。


因人设岗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技术上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3、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课题,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4、具有高层次的创新平台和载体;5、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能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三、岗位数量和申报程序


根据“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总体部署,这次因人设岗岗位总数为29个,主要用于引进海外、省外人才。各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均可以自主申报,同一单位申报岗位数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


泰山学者岗位申报按照逐级申报、层层把关的步骤进行。具备合适人选的单位,要经过认真遴选和论证,组织填写《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因人设岗)》(一式二十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报各市党委组织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汇总(高校报省教育厅审核汇总,省属企业报省国资委审核汇总)。


整个遴选申报工作过程、申请设岗的依据、岗位建设的打算以及对推荐人选的综合评价等,申请设岗单位要以党委名义形成书面工作报告(一式三份)。


2008年7月中旬前,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工作报告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前,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岗位及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知工办)联系,联系电话:0531-88726095、88726096(传真);电子邮箱:rencaishandong@sina.com。


附:《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因人设岗)》


附表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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