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08年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鲁教职函[2008]3号)精神,现就举办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大赛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组织机构:本届大赛由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下设大赛办公室,人员构成如下:
主 任:刘凤山 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副主任:匡奕珍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
姜玉亭 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正处
尚志平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杜德昌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主任助理
孙宝水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科长
邹本杰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科长
赵 丽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副科长
段 欣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亓俊忠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徐 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院长
苗 滨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与电子技术学院书记
张德生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
郭春慧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院长
牟颜韬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服装教研室主任
三、组队和报名
本届大赛由各市教育局、省直中等职业学校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报名。
(一)组队方式
大赛以各市教育局、省直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市、省直中等职业学校指定1名负责人任总领队,全权负责本次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二)参赛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为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2008年度在校生,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三)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
大赛按专业类别分为:计算机、数控技术、电工电子技术、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6个专业类别的15个项目。
1、计算机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动画片制作;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
(2)组队要求:动画片制作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项目每3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项目每2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
2、电工电子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
3、烹饪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热菜;面点;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个项目每代表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4、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数控车;数控铣。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2人。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汽车维修基本技能(包括拆装、测量、故障诊断);汽车二级维护。
(2)组队要求: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汽车二级维护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比赛,每代表队限报2人。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女式夏季裙套装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3人。
(四)报名办法
请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大赛报名资格的要求,做好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填写大赛回执(附件1),并务必于
(五)大赛地址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济南绕城高速济南东出口(邢村立交)东约
本届大赛各专业的竞赛规程和比赛详细信息,请登陆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下载。
四、大赛经费
本届大赛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奖项设置
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数量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10%、20%、30%。另外,大赛特设组织奖和指导教师奖。大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和裁判组根据各队比赛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并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请各市、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有关事宜,可向大赛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沈一民,电话:0531-86335037;13969091782。
附件:1. 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回执
2. 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参赛表
3. 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