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事(师范)科(处),有关高等学校人事处、学生处:
根据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做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版信息系统是教育部师范司组织开发,利用互联网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系统软件,具有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网上认定,认定数据集中存储、管理应用和信息查询等功能。使用网络版信息系统,对于保证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网络版信息系统使用工作。
二、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网络版信息系统的IP地址、用户名、密码、密码卡和相关软件。各认定机构免费登录,开展认定工作。
自2008年春季起,原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停止使用。各认定机构要妥善保存历史数据,以备数据迁移。
三、2008年春季采取分时段方式使用网络版信息系统,师范类毕业生认定工作在5月份开展,非师范类毕业生认定工作在6月份开展,各地要提前完成各项认定准备工作。
四、目前网络版信息系统暂不开通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证书查询功能。使用自行开发程序进行网上申请教师资格工作的市需与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以解决网上申请数据向网络版信息系统数据库转换等问题。
五、网络版信息系统需要专人专机管理,请各认定机构确定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网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同志作为专门管理人员,并加大设备投入,确保网络畅通。具体系统环境如下:
1. 硬件环境:
CPU:PⅢ
内存:512M及以上;
硬盘:30G及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
2.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或Windows XP;
IE浏览器:IE6.0。
六、省教育厅委托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于2008年3月底、4月初组织开展我省各级教师资格工作机构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各地在网络版信息系统使用期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孔庆松(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531-86417268 邮箱:sdjszg@163.com
联系人:李浩(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531-86180739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