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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08-01-18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办字〔2008〕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


工作要点的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业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省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将“完善规范、强化管理、抓好落实”作为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到机关建设、系统管理和各级各类教育工作之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毛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8%和95%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保持在99%以上。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比重。高等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148万人。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努力适应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重视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


1.进一步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化德育课程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完成“十五”规划校外活动场所项目的资助工作,通过项目招标方式遴选青少年校外活动项目并予以经费支持。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着力抓好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加强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


2.构建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新机制。召开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指导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开展“素质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年”系列活动,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切入点,围绕德育、教育管理、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师专业发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业负担,关心广大教师身心健康,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走轻负担、高效益之路。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对全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评价,提高课程实施水平,认真组织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推进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督促所有市在评价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高中招生指标的半数以上分配到初中学校。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好地方课程建设和教辅材料等课程资源审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积极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抓好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建设,抓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落实,努力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实施水平


3.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生500元、初中生750元,补助面提高到寄宿生的8%。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不断加强教材建设,完善教科书选用和出版、发行办法,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和使用。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小学达到295元,初中达到445元。


4.提高基础教育实施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并抓好落实,制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指导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改造、建设,着重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修订完善《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完成第14批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按照稳步发展、适度规模、规范班额的原则,指导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继续抓好民族教育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农村远程教育工程验收。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5.进一步扩大中职办学规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确立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扩大中职办学规模,加大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强化高中段职普统筹,使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推动职业教育管理上水平,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的转变,由粗放型管理转向精细型管理。


6.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确保各项专项经费落实到位。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30个经济欠发达县职教专项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加强骨干中职学校建设,每县办好一所示范性中职学校。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健全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双证”互通、弹性学习等制度,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综合职业技能水平,举办全省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加快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步伐,突出课程、教材与岗位标准紧密衔接。加强职教理论研究与建设,举办职业教育发展论坛。


四、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7.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名校发展计划,区分不同办学层次,分别建设若干所知名的高等学校。鼓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立足自身的办学层次、学科领域和服务面向,科学定位,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提高水平,为社会培养适用的人才。启动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继续做好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大力推进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高教强省行动计划,抓好265个重点学科、100个重点实验室和21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对“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加大建设力度,优化学科布局,推进学位点建设。继续推动质量立校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评选100个品牌专业、特色专业、150门精品课程、50个省级教学团队、50名省级名师,促进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做好2005年教改立项项目的鉴定验收,启动高校教材评优,组织四年一度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申报。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选3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做好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山东省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知共享水平。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队伍和制度建设,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指导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组织对我省21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加强高校科研工作,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制度,实施好2008年度科研发展计划;修订、完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做好2008年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促进成果转化,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落实全省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省古籍整理研究规划。


8.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性机制。优化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逐步完善高等职业学校的区域布局和科类结构,重点填补区域布局、科类布局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加强高校基本建设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基建投资规模,进行高校贷款调查分析,制定措施,控制贷款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短期贷款置换,推进高校土地置换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高校债务风险。采取措施督促市级政府逐年增加高校生均拨款定额,缓解高校经费紧张状况。


五、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9.着力构建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增强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探索形成政府统筹规划、协调,企业、社会共同参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并重,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深化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成人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研究,继续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队伍培训,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行为,开展年检年报工作。积极开展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召开全省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推动全省成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0.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构建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为依托的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争达到500万人次,其他各类培训达到1000万人次。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带动全省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社区教育水平,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六、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优先发展


11.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完善好经费保障新机制;普通高中落实好政府助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继续实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进一步发挥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多种形式筹集捐赠资金,全面开展各项资助活动,重点抓好“三育资助工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帮助学生成才的良好局面。


1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和师资结构不合理问题。建立教师培训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全面推动教师教育创新。继续做好中师调整工作,实现教师教育三级向二级的过渡。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特别是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搞好新课程省级培训、教育技术能力省级培训、班主任省级培训、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项目的培训和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作。启动“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进一步发挥“齐鲁名师”建设工程效应,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大职教师资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双师型”教师培训工程的实施,建立专业教师定期轮训制度,加强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和培训管理机制改革,继续组织好国家级、省级骨干专业教师培训,加快中职专业带头人培养。积极稳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事业单位改革,在继续推进高校全员聘用制的同时,认真组织省属本科高校开展岗位设置,稳步推进高校绩效工资实施,加快分配制度改革步伐。积极配合省编制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岗位设置的指导工作,探讨建立中小学编制管理新办法,促进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做好“泰山学者”和优秀团队建设工程,完善和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高素质教师与管理人员培训工程”,制定《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促进高校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优良的学术梯队和创新团队。继续做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继续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鼓励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13. 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 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明晰以市为主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依法保障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现有高校的办学,增强高等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指导高校加强经营管理,促进高校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办学体制,促进各类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深入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支持高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开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充分利用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合作关系,拓宽交流渠道,扩大交流范围,提高交流层次,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落实汉语国际推广、孔子学院建设等项目,推动我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和中国文化的国际传播。


14.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山东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启动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教育法制培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组织全省首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推进“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提高教育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梳理现行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规范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建立健全各类学校招生、学籍、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建立并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网上申报、批复制度、民办教育年检年报制度。对民办高校财务状况进行调查,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对两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两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加大教育经费审计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法规范对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管理。


15.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加强督导队伍和各项督导评估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督导评估机制,完善教育督导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加强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先进经验,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功能,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优先、协调、健康发展。将职普比例、四项职教经费落实情况及重点中职建设情况纳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完善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派驻制度,探索高等学校质量监控督导制度。


七、强化系统建设,突出重点环节


16. 扎实推进厅属事业单位工作开展。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发挥科研引领作用,重视应用性、前瞻性研究,更好地指导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招生秩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的作用,以完善教代会制度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为重点,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加强文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抓好新时期师德建设。加快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步伐,加大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力度,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高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良服务。扎实开展校方责任险工作,有效化解学生和学校风险。教育印务中心坚持改革发展,努力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省实验小学(幼儿园)的实验、引领作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探索育人新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教育厅机关门户网站、教育电视台、厅主管报刊等媒体的作用,搞好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为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7.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继续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形势、教育工作情况和重点问题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厅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绩效的有效机制,搞好行政效能监察。加强机关内务建设,切实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会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进一步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发挥关工委和老教协的教育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重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矛盾,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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