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教育 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6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审计厅和监察厅对各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结果表明,自2003年在全省开展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以来,各市按照省政府部署,积极组织协调,认真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发展水平几项主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推进了全省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发展。但仍有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九日
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快我省教育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95号)要求,省教育督导团于2006年4月3日至16日,对全省17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本次督导评估采取随机抽样验证的方法,共抽查了17市及其33个县(市、区)、66个乡镇、626所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并与市及抽样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和教育、财政、人事、税务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和账表,经核实验证、综合分析,对17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作出了定性、定量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市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抽样结果显示,各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程,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探讨教育改革与发展对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近几年来,各市以教育督导为抓手,针对督导评估发现的问题,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整改,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教育、财政、人事、税务、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效明显。威海、青岛、莱芜、东营、潍坊等市在较高的水平上持续发展;其他各市尤其是西部几个发展基础较薄弱的市,在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校舍危房改造等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教育投入、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评估结果表明,教育发展水平主要指标均有较明显的提升,其中西部几个发展基础较薄弱的市与东部先进地区的差距已开始缩小。
(二)“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各市把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为加快教育发展的基础工作,重点抓落实。到2005年12月,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县域内统一标准和城乡2个标准的县(市、区)分别有68个和64个,其中已经按县域内统一标准和城乡2个标准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分别有59个和46个,即全省已有105个县(市、区)教师工资发放已经建立或基本建立了“以县为主”的保障机制。2005年以来,各市进一步加强了教职工编制管理,对超编教职工进行分流,对缺编教职工予以补充。
(三)坚持政府为主,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1.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不断增长。各市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2005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均实现了增长,全省比2004年增长20.32%,明显高于前2年分别增长10.06%和12.14%的幅度。其中东营市幅度最大,增长了121.66%;淄博、莱芜、青岛、烟台、日照、枣庄6市增幅也都在20%以上;菏泽、滨州、泰安、潍坊等市增幅都高于上年。
2.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明显增加。与2004年相比,各市农村教师工资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淄博、威海增幅最高,农村教师人均月工资增加463元;东营、莱芜、烟台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也都增加了300多元。据抽查和各市自评报告,到2006年1月,全省各县(市、区)农村教师人均月工资已基本达到或高于国家工资标准。
3.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及拨付教育数额大幅增长,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力度逐步加大。各级税务部门努力做好教育税费征收工作,全省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额达26.66亿元,已拨付用于教育23.64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了5.35亿元和5.15亿元,增幅分别达25.12%和27.85%;当年征收拨付用于教育额占实征额的88.68%,比2004年提高了1.89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共征收地方教育附加5.6亿元,已拨付用于教育3.32亿元。
4.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稳步增长。从抽查情况看,多数市按照省标准要求落实学校公用经费,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的县(市、区)和乡(镇)数明显增加。在抽查的33个县(市、区)及其66个乡(镇)中,农村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最低拨款标准的有18个县(市、区)、38个乡(镇),各占抽查县(市、区)和乡(镇)数的54.5%、57.6%,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21.5和10.6个百分点,比2003年提高了2倍和0.9倍。这表明半数以上的县(市、区)及乡(镇),已按照省规定标准落实了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
(四)危房改造和学校安全工作受到重视。各市、县(市、区)政府都十分重视危房改造工作,建立了危房预警机制,坚持将危房改造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危改工程进展加快。据省普查和本次抽查发现,截至2005年12月底,济南市所辖县(市、区)现存校舍危房已基本消除;菏泽、枣庄、莱芜、烟台、聊城、潍坊、淄博等市都超额完成了当年计划消除危房面积。2005年全省消除危房面积130.48万平方米,占当年计划的85.87%。聊城市积极探索学校建设“民建公租”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3.7亿元,筹措到位资金已占危改总投资的90.74%。
(五)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工程稳步推进。各市注重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济南市财政每年拨付4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标准化改造工程,2005年有39所学校完成改造投入使用。东营市投资3000万元,对农村的中小学运动场地、功能用房、教学仪器、微机、图书等基础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使大批农村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青岛市97%的中小学开设了信息技术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完善。截至2005年12月,全省还有8个县(市、区)县域内教师工资执行多个标准,64个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执行2个标准;还有35个县(市、区)未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农村小学教师培训任务艰巨,急需知识更新,以适应需要;有的地方教师缺编,有的为了减少教育开支,故意用代课教师(少发工资)替岗。
(二)教育投入不足,未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偏低,且大部分市呈下降趋势,其中有10个市的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已低于财政总支出的20%,最低的济南市只有14.66%;13个市的比例下降,降幅最大的枣庄市下降了4.32个百分点。二是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部分县(市、区)偏低,多数县(市、区)未纳入财政预算。在所抽查的33个县及其66个乡(镇)中,抽查其2个乡(镇)预算内公用经费都达不到省最低标准的县有15个、乡(镇)共有27个,各占45.5%和40.9%;其中2个乡(镇)的公用经费均为0的县有5个、乡(镇)共有18个,分别占15.2%和27.3%。日照市东港区连续3年抽查其6个乡(镇),生均公用经费均为0。三是部分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偏低。四是部分市对中央、省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没有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在抽查中发现,平原县、乐陵市共有8项计196万元专款,没有及时拨付给学校;平邑县省安排“两免一补”专项资金161.5万元,实际拨付学校142.1万元,安排给该县平邑镇90万元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也没有安排使用;五莲县2005年不仅县财政未落实“两免一补”资金,而且对省安排的“两免一补”专项资金92.5万元拖至2006年3月才拨付60.62万元。
(三)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欠征、欠拨和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问题比较普遍。
1.城市教育费附加少数市征收不足,个别市欠拨,部分市拨付不及时。17市中征收不足的有5个市,其中欠征数额较大的为东营市、莱芜市,分别欠征6625万元、2645万元,两市的征收率分别只有81.6%和60.63%。2005年全省城市教育费附加拨付到位率为84.95%;拨付到位率低于90%的有11个市,其中菏泽市最低、日照市次之,分别为53.3%和77.76%。全省17市2004年应结转2005年使用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有1.55亿元欠拨;2005年当年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有1692万元欠拨,其中东营市、滨州市分别欠拨1425万元、266.6万元。2004年结转与2005年当年征收合计,全省共有3.90亿元资金结转下年,即没有在当年拨付到位;有1.72亿元欠拨,欠拨率为5.58%。
城市教育费附加不按规定使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用于基础教育以外的基本建设,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支付征收手续费等。
2.地方教育附加普遍征收、拨付不足。由于地方教育附加在2005年新开征,各地开征时间较晚等原因,17市均征收不足,全省征收率为63.19%,最低的东营市仅为15.16%。全省共欠征地方教育附加3.26亿元。多数市拨付不足,拨付到位率低于50%的有聊城、日照、菏泽、德州、莱芜市。
(四)危改资金缺口较大,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德州市危改资金缺口最大,还有45.2%的资金尚未筹措到位。督查发现,部分市危改工程进展缓慢,少数学校校舍存在危险点,许多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使用水泥檩条的现象。据统计,到2005年末,全省还有21.48万平方米危房未按当年计划完成改造。其中济宁、临沂市完成率较低,分别仅完成了当年计划的58.5%、62.63%。
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简陋。抽查发现,有的农村学校功能用房不足,设施配备简陋;个别学校班额过大;部分学校食堂条件差,学生宿舍拥挤,存有脏、乱现象;许多农村中小学图书数量少,陈旧,复本多,可读性差,利用率较低;少数学校音体美教学器材、计算机数量不足,配置落后,不能满足教学需要;部分学校存在学生自带课桌凳现象,有的学校课桌凳破损严重,配置不标准;许多农村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不完备,缺少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玩教具。
(五)职业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对发展职业教育认识不到位,财政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薄弱。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偏低,有13个市达不到省规定20%的比例要求,其中最低的枣庄市仅为2%。许多职业学校实验实习条件差,教学设施陈旧落后,专业教师数量不足,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对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需求。少数市职业学校规模小,招生数量少,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十几个百分点。
(六)教育教学管理存有薄弱环节。一是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别较大,部分农村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存在小学化倾向;少数民办幼儿园未经注册私自办园,办园条件较差,安全措施不到位。二是少数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管理不严格,卫生条件差;部分学校固定资产账卡设置不规范,学籍管理不完善。三是个别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太笼统,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各市应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没有完全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的县(市、区)作出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尽快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和支出结构,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在县域内统一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市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其尽快将“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到位。
(二)切实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省确定的拨款标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预算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或超过省定拨款标准的上限;其他地区,包括经济困难县(市、区)也要不低于省定最低拨款标准。要合理划分县、乡两级财政分担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比例,并按照确定的分担比例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要通过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危改的力度,县级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各级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征收和管理,确保2项附加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号),对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对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省财政厅等4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遵照“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结余结转”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及时足额拨付教育部门。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提高拨付到位率和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充分发挥2项教育附加在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各市要进一步重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建设,充实常规教学仪器和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加强图书和音体美器材的配备,彻底解决学生自带课桌凳问题。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各级政府要在资金上向薄弱学校倾斜,有关学校要注重内部挖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尽快消除薄弱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强化市级统筹,为职业教育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省政府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20%的政策规定,加强30个欠发达县中职改造建设工程,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要高度重视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要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的比例,促进职教、普教协调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各市要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大力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尤其是对农村中小学的管理,优化学校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对存在危险点的校舍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修缮,确保学校安全。要加强对校舍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规范校舍设施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档案。要进一步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教师队伍进行培训,进行知识更新,对缺编教师及时补充,不允许为了减少支出而以临时代课教师替岗,逐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本次督导评估对各市的具体意见已反馈各市,各市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
附件:1.2005年各市教育工作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结果
2.2005年各市教育工作年度发展督导评估结果
3.各市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情况
4.各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5.各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及发放情况
6.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抽查情况
7.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拨付情况
8.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拨付情况
9.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
10.各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山东省教育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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