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体卫艺(普教)科(处)、有关高等学校体育教学部(院、系、室):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我省部分高校今年将继续招收优秀体育骨干,现将推荐优秀体育骨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优秀体育骨干高校及项目
见附件。
二、优秀体育骨干推荐条件
2003年9月1日以来,在下列各类比赛中,获得国际比赛前八名、全国比赛前六名、全省比赛前三名(田径、游泳项目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其中每队主力队员人数篮球不得超过6人、排球不得超过7人、足球不得超过11人)的学生具备优秀体育骨干推荐条件(田径和游泳项目中的接力项目,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等项目中的团体比赛项目除外)。
(一)国际比赛
1、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
2、东亚运动会、亚洲单项比赛;
3、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及其它世界中学生单项比赛。
(二)全国比赛
1、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相关项目的全国锦标赛以及U17以上的全国青年锦标赛(不包括分区赛)。
2、第九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三)全省比赛
1、山东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全省“学校杯”中学生运动会;
2、全国高中篮球联赛山东赛区比赛、2005年山东省中学生游泳比赛。
三、优秀体育骨干推荐办法
(一)各高中学校于3月25日前,经各市教育局审核,将具备优秀体育骨干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招收优秀体育骨干的院校推荐。推荐时,须认真填写“2006 年优秀体育骨干推荐表”,同时提供学生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身份证、高中会考证(均为原件)。
(二)招收体育骨干院校,要对推荐来的考生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要填写“2006 年山东省招收优秀体育骨干审批表”,连同“2006年山东省优秀体育骨干推荐表”、考生推荐材料(上一条所列各种证件)于3月31日前报我处。同时,由申报高校按每生80元交纳优秀体育骨干评审费。
(三)各申报高校务必于4月12日前将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体育骨干《2006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原件)报我处。手续不全、逾期推荐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我处将对各高校报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优秀体育骨干,经我厅网站(211.64.49.68)公示后公布名单。凡已取得优秀体育骨干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推荐的高校,不得再参加全省统一测试,违者责任自负。
四、录取
列入公布名单的优秀体育骨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录取时按省招生考试院优秀运动员录取办法执行。
五、其它要求
全省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在抓好体育教学、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同时,切实将推荐优秀体育骨干工作做好。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办理的,则取消其推荐、招收优秀体育骨干资格。各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高校的优秀体育骨干推荐工作,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符合招收条件的优秀体育骨干。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可及时向我厅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1、2006年山东省优秀体育骨干推荐表
2、2006年山东省优秀体育骨干审批表
3、优秀体育骨干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
4、2006年山东省招收优秀体育骨干高校及项目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