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树立高校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展现当代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我厅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印发)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05]4号),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评选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共评选出温磊等1533名“省级优秀学生”、邹真珍等76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山东大学2003级法学3班等382个“省级先进班集体”,现予以通报表彰。
本次评优活动,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所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省大学生和班集体的优秀代表和榜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再接再厉,不断进取,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各高等学校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争创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
附件:1.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名单
2.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 山东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