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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07年度高考“基本能力”考试科目样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9-01 00:00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各高等学校:
    依据《山东省2007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方案》(鲁教招字〔2004〕10号印发。下简称《指导方案》),我省2007年度高考将采用“3+X+1”模式。为了贯彻落实《指导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本着集思广益、开门研究的精神,推进2007年度高考命题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向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高考科目“1”(“基本能力”)的考试样题。现将征集样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能力”的内涵
“1”指对学生的“基本能力”的测试。此处“基本能力”是指高中毕业生应具备的适应社会生活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知识、技能与素养。具体包括观察社会生活、分析社会问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通过搜集、分析、组织信息进行推理与判断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基本的艺术欣赏与鉴别能力;强壮体魄、健全心理、保持身心健康的能力,以及基本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与主动的创新精神。   
二、命题的内容要求
“1”的命题范围涉及高中新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人文与社会、科学等学习领域的全部必修内容。
三、命题的基本原则
    1.命题全部采用综合题的形式,打破学习领域与学科界限,以研究主题的形式对各种相关领域与学科知识进行适度的整合。
2.命题采用混合题型,在每道综合题内部按照实际需要灵活地设计各种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等各种题型。
3.命题应在重视对学生基本能力与基础素养进行考察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考察。不出现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就能得分的题目。
    4.努力做到试题设计与评价目标相一致,努力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使试题的解答过程反映出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思维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水平。
四、“1”考试时间与分值
考试时间暂定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五、样题形式
试卷可以整套试题形式上报,也可以部分试题形式上报,并要附有答案、试题设计说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到12月15日结束。
七、上报方式
所征试题以电子稿与文字稿两种形式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春光,电话:0531—82950141(兼传),电子邮箱:kegai2003@sina.com。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李春光 (邮编:250011)
  望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重视此次样题征集工作,做好动员部署,并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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