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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专毕业证书验印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9-01 00:00 浏览次数:

各普通中专,各有关职业中专:



为做好2005年中专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印范围:所有普通中专(不含青岛市属学校),省属职业中专,高职学院普通中专班,高校、省属普通中专举办的职业中专班。
二、验印时,各校须报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一)本届毕业生当年由省计划和教育部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三)经教育部门批准,学校留存的“录取新生登记表”(录取新生如有变动,须有教育部门正式批复文件);(四)中等专业学校验印登记表;(五)本届学生变动情况(如退学、转学、休学、开除学籍等)的书面材料。普通中专学生转学、转专业,须出具我处正式批复意见或文件,更改姓名者须出具个人申请、个人档案以及学校、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六)本届学生如属高中二年制中专生,须有省教育厅同意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正式批文;(七)高校、普通中专办的职业中专,毕业证书须注明“职业中专”字样;(八)所有专业须为省教育厅批准规范的名称,未经批准的专业, 不予验印;(九)普通中专毕业生须有《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册。
三、毕业证书一律以学校为单位按应届毕业生入学时“录取新生登记表”顺序编号,号码实行8位数字,前4位为发证当年年号,如今年的编号为20050001、20050002……。
四、证书和表格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也可用打印机打印。
五、证书须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先将学校钢印盖在照片左下角,后将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专用章钢印盖在照片右下角。
六、毕业证书一律用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学校可直接到山东教育印务中心证书办公室购买,地址:济南市历山路47号。
七、各校要派负责学籍的同志2—3人前来验印。
八、验印时间:5月26日至6月14日,过期不予办理。学校不得自行更改验印日期。
九、验印地点:济南市历山路49号山东教育大厦,电话:6956800。                                                           
十、毕业证书验印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早组织安排毕业生的毕业实习、论文答辩、毕业考试、毕业鉴定、毕业证书填写等,做好验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验印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一、中等专业学校验印登记表
 二、2005年中专验印日程表
 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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