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教育局(大企业教育处)体卫艺(普教)科(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鲁教体字 [2004] 3号)要求和中运会秘书长会议精神,现将我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
(一)三大球竞赛分组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男子篮球第一阶段分四个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每组前两名进入前8名,分别决出1至8名,每组后两名决8名以后的名次(第二阶段对阵情况见附表);女子篮球、排球、男子足球第一阶段分两个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每组前四名进入前8名,分别决出1至8名,其它的队决8名以后的名次(第二阶段对阵情况见附表)。由于女子足球报名不足8队,不再分组循环,直接进行单循环赛,决出所有名次。
(二)田径
将男子七项全能项目中的撑竿跳高改为跳远。
(三)足球
1、在一场比赛中主力队员上场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2、运动员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各运动队需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
4、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80分钟比赛为平局则直接罚点球,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得0分(无辜弃权取消比赛资格)。
(四)乒乓球
1、比赛抽签在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
2、团体及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3、比赛使用双鱼牌三星白色球。各队不得穿与比赛用球相近的比赛服。
(五)武术
1、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42式太极拳竞赛套路,时间5—6分钟。
2、南拳以竞赛套路为蓝本。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6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难度动作采用2003年国家武术管理中心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凡选做难度者,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男女运动员可选做《2003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本)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中的难度动作CB①、BJ①、BJ③、CJ①、CJ②、CJ ③。
②运动员选做以上任何动作(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一次,超出规定者,按前一次计算难度分数,选做以上动作难度成功者加分。如不选做或选做不成功者,不予扣分。
4、凡参赛运动员记录时,须上交套路动作位置确定图表,无难度动作可不交图表,否则不予加分。
5、各代表队填写报名表、套路难度记录表,务必按规定格式进行电脑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按无故弃权处理。
二、报到
(一) 各项目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务必于比赛前2天(健美操、田径项目于比赛前3天)报到(报到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见附表)。运动员报到时,未领取运动员注册卡的按规定领取。
(二) 代表团团部人员住宿安排在滕州饭店(滕州市荆河路和善国路交叉路口),报到时间:9月20日,联系人:孔辉,0632-6276655, 13562464833;崔建华,13589603838。
(三) 赛会报到期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枣庄分公司”将按规程的规定,为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现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局长杯”奖团体总分加分
上届与本届运动会期间,代表我厅参加世界、亚洲及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获得与本届运动会相应项目的团体名次的,作为加分,分别按四倍、三倍及两倍计入各代表团“局长杯”奖团体总分。获得有关团体名次的运动员不在同一个市(省)的,则按其实际得分比例分配团体得分。有加分因素的代表团务必于运动会开幕前,将加分材料提交组委会竞赛处,过时不候。
四、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比例按实际报名队数的30%计。
五、开幕式要求
各代表团必须组织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1人(其中旗手1人)的入场式队伍。
六、定于9月22日上午10点,在滕州饭店召开代表团团长、秘书长会议,有关人员务必按时到会。
七、随队(团)超编人员的食宿费用,按滕州饭店240元/人/天、学生公寓100元/人/天的标准交纳,并提前电告承办单位。
附件:一、山东省九届中运会各项目代表队赛事安排表
二、男子篮球比赛第二阶段对阵图
三、女子篮球、排球、男子足球第二阶段对阵图
山东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