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意见
鲁招办[2004]3号
各市及胜利油田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教学厅[1995]7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试点学校,提高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布局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见附件一、二)及省教育厅确定的山东师范大学等26所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今年省教育厅对我省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布局重新进行了调整(见附件三)。
我省高水平运动队试办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预科生数量占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0.5%。
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省外高校由招生院校自行发布。
二、报 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在高中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
(二)报名办法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持《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身份证、毕业学校或单位介绍信,于4月10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手续,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4年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推荐表》推荐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审查每一张推荐表的真实性,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信息采集,打印《山东省2004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确认单》,让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按手印,第一联交回,第二联考生保存。最后签发《山东省200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加盖印章并塑封。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信息报市招生办公室,市招生办公室于4月13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计划信息科。
报考普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包括民族传统和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高水平运动员。
三、专项测试
(一)报到与测试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项测试。考生凭《山东省200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山东省2004年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于18日至23日参加测试。
在专项测试之前,考点要对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并验收推荐表,凡证件不齐或与原始信息不符者一律取消测试资格;若发现推荐学校(单位)存在虚假推荐问题,要追究其责任;考点要抓好考试过程的管理,制定详细的测试工作管理细则;要做好评判员、工作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工作,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要制定科学、严密、合理的操作规程,保证测试过程公平、公正;要制定严肃、严明的考试纪律,对违纪者给以严厉的处理。今年要继续采用电子计量、从专家库中随机选聘评判员并立即集中、聘请部队官兵参与测试过程、实行岗位互相制约、坚持三次犯规退场和取消补考、加强测试过程跟踪核查的做法。
专业测试期间,考点设立由省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招办组成的考风考纪监察办公室,负责接待考生来访,检查、处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凡涉及作弊的考生,将取消专项测试和文化高考资格;对参与作弊的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测试项目
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100米栏、男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6个项目。
(三)测试标准与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办法及标准,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武术、健美操项目按《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四)专项测试合格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者,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项目达到规定名次以内者均为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名单将在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各项目合格名次,今年仍然由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比例值的确定将考虑如下因素:上年度田径项目的平均录取率(录取人数/实际测试人数)、各项目间比例的平衡、单项测试人数和实际水平。
四、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于6月27日至29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山东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对口高职、高水平运动员、实践生志愿卡",在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栏内填写志愿。今年高水平运动员志愿表设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考生要根据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布局选择与本人报考专项一致的院校志愿。省内院校代码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单独列出,省外院校代码按其所在的文理科录取层次、批次的代码填写。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理科志愿并填写相应的志愿卡。
五、录 取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按如下标准和原则组织实施。
(一)录取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以上者,可在我省本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测试成绩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专项测试成绩前三名的考生,可在我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总成绩在我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下200分以内,达到上述标准并确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考生,可由试点高校录取到高水平运动员预科班学习。
凡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或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作为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二)录取原则
高水平运动员一志愿录取时间在普通高校提前批进行。凡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按其报考志愿向招生学校投档,由招生学校按项目布局和考生的专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审查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调剂录取在普通文理本科二批调剂录取时间进行。此前,招生学校要向省招生办公室出具拟录取考生说明材料,经审查符合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的考生一次性办理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既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又填报普通文理科志愿的考生,凡按志愿被普通文理科录取的,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的调剂录取。
部属和省外属高校一律使用机会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预科考生,省属高校使用高水平运动员预留计划录取。
六、加强领导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和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者,要严肃处理。经证实属招生学校违反规定的,要取消其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属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属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一、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名单
二、教育部增设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大学及项目名单
三、山东省2004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局表
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