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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06-09-01 00:00 浏览次数:

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原国家教委、原国家体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特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省级以上),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身体健康,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考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部队战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已被各类体育运动专业队确定选调的运动员不准报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体检要求的考生不准报考;禁止各级各类的在校生报考;考生不准异地报考。逾期者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专业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为1月3日至5日。1月8日前将体育专业考生报名信息逐级报至省招生办公室。
  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和普教(职教)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证明,往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持街道(村委)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要提交中学以上教育及主管部门的考核、审批证明,审查合格者方准办理报名手续。
  普教(职教)主管科室负责考生毕业资格认定并出具证明。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对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毕业证、应届生毕业资格证明、学校或街道(村委)介绍信等进行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进行信息采集,制发《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在照片下缘加盖公章。
  凡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要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参加专业考试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要以户口原件代替。
  为强化中学和县(市、区)招办对考生资格审查的力度,杜绝替考等舞弊行为,要求考生填写《山东省2004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推荐表》(见附表),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要在推荐表上签字,县(市、区)招办审查盖章。专业考试时交给考点核查。
  2、文化统考报名
  凡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于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全国文化统考报名要求办理体育类考生确认手续。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收回保存,以备文化统考时查对。   
   二、体 检
  考生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录取后由招生学校进行复查。凡弄虚作假导致与体检结论不一致者,招生学校按教育部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 试
  (一)专业考试
  1、报到
  考生持《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山东省2004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推荐表》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考点将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在报到或考试中确认舞弊者取消其高考资格。
  2、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专业考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考生首先参加专项测试,项目有: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凡专项测试成绩不及格(少于24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基本素质测试。基本素质测试的内容为:100m、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体育专业考试将按《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标准、办法》执行。各地考生考试时间如下:




















市    地


报到时间


测试时间


地点


菏泽、济宁、临沂、莱芜、枣庄、油田


3月14日


3月15日至18日


山东师范大学


潍坊、泰安、东营、济南、淄博


3月18日


3月19日至22日


青岛、烟台、滨州、德州、威海、聊城、日照


3月22日


3月23日至26日


为确保测试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今年继续采用电子测量设备进行测量,做到数据测量、显示、传输、打印、保存、统计的自动化;重新建立全省体育专业专家库,由省招生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聘用考评人员;从全省高校聘用纪检员;聘用部队战士参加考试。考试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考试现场设立考风考纪监察接待处,受理来访和查处违纪舞弊案件。在专业考试中实行考前、考中、考后的全程监视检查,凡确认舞弊者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和文化考试资格。
  3、专业分数线确定及合格证制发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2至2.5倍确定专业分数线,分市打印《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册》。各市招生办公室4月2日领取合格考生名册及磁盘,4月5日前将《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为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2005年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将从100m、800m、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七个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考试;根据考生和招生学校的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拟增加乒乓球专项。
  (二)文化考试
  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理工农医类考试,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
   四、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生可填报本科两个学校顺序志愿、一个学校服从志愿和两个专科(高职)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栏设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体育专业考生可兼报理工农医类本、专科一批之后的院校志愿,并填写相应的志愿信息卡。
  已被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填报普通高校体育专业志愿。
  文化高考成绩公布以后填报志愿。
   五、录 取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体育专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计划的1:1.3和1:1.5的比例确定。
  (二)投档、录取原则
  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学校的文化投档分数线,并将文化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等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为了便于学校组织教学,可以适当考虑考生的专项分布和男女生比例,但招生学校必须在公布计划时预先向社会公布。
  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签发,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为了确保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推荐生和体育单招生
  推荐生招生按原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体育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录取名单由招生学校根据文化和专业成绩确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招生学校于5月27日至28日到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审查手续。届时招生学校要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供学校体育招生文件、全体考生的专业及文化考试情况、拟录取考生登记表和数据库,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查录取。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强度高。各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招生政策,坚决抑制、严厉打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各级部门和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要认真调查、及时上报。对参与舞弊的相关人员给予全省通报,并建议当地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实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步步落实,有条不紊,圆满完成2004年的招生任务。


 


附:《山东省2004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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