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06-00335 | 发布日期: | 2006-09-01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06-09-01 00:00:00 | |
| 统一编号: |
鲁教基办字〔2006〕3号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山东省2006至2007学年普通高中
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办字〔2006〕1号)精神,结合各地填报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意向,经研究,现将确定的各市2006至2007学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新课程实验教材(必修课程)选用结果通知各地,请各市认真执行。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实验教材管理的组织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省转发的《200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本通知确认的必修课程教材选用结果组织订购。订购实验教材必须以学期为单位订购,不得跨学期和学年提前订购;严禁增减科目,严禁搭配征订任何其他书刊、辅助资料和电子音像制品。非起始年级的必修课程教材,与上学年保持一致,任何市、县(市、区)不得调整。各地必须使用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教材征订单订购。
为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市要及时与当地教材发行部门联系征订事宜;教材发行机构要在5月15日前将实验教材征订数量提报有关出版单位,不得无故拖延。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