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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12-14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五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的函》(穗府字[2006]75号)文件精神,将于 2006年 12月 28日 至30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大会坚持“面向海内外,服务全中国”的宗旨,进一步吸引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促进国内外高科技成果和人才的合作。


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积极组织报名参展和参观,并将参展报名表报省教育厅科研处一份。



附件:1.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的函


2.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国内单位参展报名表、项目推介登记表、留学人员职位需求登记表、技术需求登记表和参观门票需求登记表


(有关表格可在http://www.ocs-gz.gov.cn上下载)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


广州科技交流会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由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中国科学院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京、上海、长春、哈尔滨、杭州、济南、武汉、成都、西安、厦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及香港贸易发展局、欧美同学会协办的第九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定于 2006年 12月 28日 至30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大会坚持“面向海内外,服务全中国”的宗旨,进一步吸引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促进国内外高科技成果和人才的合作。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洽谈与人才招聘。


1.国家、省、市重点科技难题招贤;


2.留学人员项目推介、交流洽谈;


3.高层次国际人才招聘;


4.企业技术难题和人才需求岗位信息发布。


(二)展览。


1.主办单位举办的展览;


2.各地政府形象及创业投资环境展示;


3.各地关于留学人员有关政策的介绍和咨询;


4.留学人员项目和创业成果展示;


5.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展示与推介;


6.企业、科研院所产品和项目展示、交流;


7.国内高校和大学科技园的主题展示、交流。


(三)论坛、专场活动。


1.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论坛、沙龙等专场活动;


2,有关国家“十一五”规划的主题活动;


3.留学人员代表及社团负责人座谈会


4.教育、科技外交官座谈会;


5.协办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投资和创业环境考察。


二、范围和对象


(一)海外留学人员、归国留学人员;


(二)各地政府或部门;


(三)留学人员企业及其它国内企业;


(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六)国内高等院校、大学科技园;


(七)科研院所;


(八)风险投资及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机构;


(九)中介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市场)。


三、参会报名


组委会常设机构: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西区


邮编:510032


电话:(020)83124321,83124323,83124324


传真:(020)8312432


电子邮箱:ocs@ocs—Sz.gov.cn


网址:http://www.ocs—S2·gov.cn


联系人:陈赛风


(一)留学人员参会报名。


电话:(020)32299781,32299782


传真:(020)32299783


电子邮箱:ocs—gz@ocs—Sz.gov.cn


联系人:申平、王争红


(二)国内单位参展参会报名。


电话:(020)83124303,83124229


传真:(020)83124326


电子邮箱:ocsdw@ocs—Sz·gov,cn


联系人:沈育敏、林浩


(三)高校、大学科技园参展参会报名。


电话:(020)83189817,83124303


传真:(020)83124326


电子邮箱:ocsdw@ocs—ez·gov.cn


联系人:黄晓婷、沈育敏


请各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共同办好第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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