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的通知
鲁教会函(2006)8号
各市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及中组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定于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20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首次招聘月。
二、会议时间
三、与会人员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范围的所有高等学校书记或校长、相关处室处长(主任);各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人,相关处室处长(科长)。
四、会场安排
我省在省教育厅机关6楼603视频会议室、山东大学邵逸夫科学馆报告厅、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大学路校门)国际会议厅网络视频会议室、石油大学(华东)办公楼2楼网络视频会议室、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网络楼3楼报告厅设5个分会场。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菏泽驻地高等学校及教育局、人事局与会人员到山东大学,青岛、潍坊、日照、临沂驻地高等学校及教育局、人事局与会人员到中国海洋大学,东营、滨州驻地高等学校及教育局、人事局与会人员到石油大学(华东),烟台、威海驻地高等学校及教育局、人事局与会人员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分会场参加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省教育厅机关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分会场组织工作。组织与会人员签到,并在会议结束后将签到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至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传真:0531-86100076,88544043。
(二)为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召开,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