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解读:一图读懂2020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编制了《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0年,本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16条,其中职责分工等概况类信息公开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354条;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4557条。
2.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2020年,本机关共制发政策性文件1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主动公开;配套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0件;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发表文章、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等解读政策3次。
3.厅长办公会公开。2020年,本机关共召开厅长办公会13次,全部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会议议题和议定事项;通过新媒体、广播电视等报道厅长办公会8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9次。
4.行政决策预公开。2020年,本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4次,对采纳的意见,未采纳的意见及理由等,均向社会公开进行了反馈。
5.互动交流。除12345热线、网上信访、政务服务办事咨询等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外,本机关在门户网站上还设置了留言咨询栏目,2020年共收到网民留言咨询15832条,除个别发泄情绪、表达不清楚的留言外,共答复留言咨询15525条。
6.重点工作公开。2020年,本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重点任务13项;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11项。所有重点任务均公开了任务分工,同时重视督查督办,及时公开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为擦亮“教育服务、叫您满意”的品牌,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实现了在省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和在省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2020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的申请。其中9件予以公开或部分予以公开;8件因非本机关职责、信息不存在等无法公开;6件因属于信访事项、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以及其他原因等本机关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实行“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负责”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2.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做好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本机关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共清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57件,其中40件宣布继续有效,17件宣布自动失效,对自动失效的文件,及时在网站等主动公开平台予以删除。
(四)平台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是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1.网站建设。2020年本机关调整了网站版面,实现了定期按照文件体裁分类公开各类文函,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和基层检索、获取本机关制发的文件;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重新设计制作了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版式。
2.新媒体。本机关整合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中国教育发布号、学习强国号等形成新媒体矩阵,构建起“多平台、矩阵式,多用户、同发声”的信息公开格局。本机关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发布”关注人数已达515万,全年发布1800余条信息,总浏览量达1301万;微博“@山东省教育厅”全年发布信息1000余条,粉丝达51万;抖音“山东省教育厅”粉丝达25.2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部门内部流程再造的工作要求,本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和各处室单位的职责分工;规定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研究重要事项实行不定期会议制度;建立了督查、考核和通报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管理的工作规则。
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后,本机关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对厅机关各处室,要求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等;对教育系统,要求各市全面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各高等学校重视网站信息的发布和动态更新,杜绝网站的空白栏目、僵尸栏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7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0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1 | 1004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48 | 32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 | 0 | 1394 | |
行政强制 | 0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1.95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1 | 3 | 1 | 1 | 2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深度有待提高。在本机关2020年度发布的10件政策解读中,只有2件发布了图解,其余只有文字解读,形式过于单一;同时政策解读的内容很多还停留在仅仅介绍了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等。下一步本机关将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增加视频、动画、图解等解读产品数量,同时注重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重点对政策中的创新亮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等开展深入解读。
2.个别征求意见时间短,普遍未配套对草案的解读。在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中,个别征求意见的时间只有5-7天,明显过短;普遍没有配套对草案的解读材料。下一步,本机关将加强管理,对一般行政决策事项要求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0日,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求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同时要求所有草案配套解读材料,介绍草案的出台背景、目的,内容创新、亮点等,使社会公众在深入了解草案的基础上更加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机关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6件,其中会办46件,主办、分办100件,承办数量位居全省承办单位之首。2020年,本机关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50件,其中会办24件,主办、分办126件,承办数量位居全省承办单位之首。建议提案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到本机关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