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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第二届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融合教育典型案例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04 15:53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融合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8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拟确定《两小儿辩日》(淄博市)等6项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案例,《爱在融合 共创未来》等10项融合教育典型案例参加教育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4日开始。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710室;

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1793765;

电子邮箱:jjc@shandong.cn。


附件:

1.拟推荐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案例名单.docx

2.拟推荐融合教育典型案例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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