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2〕2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举办中职教育的各高等职业院校:
近年来,教育部和我厅每年分别发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统称《目录》),有力促进了中职教学用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便于教学用书选用,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21〕1号,简称《教材管理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中职教学用书选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范围选用教学用书
《目录》已全部纳入“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选用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150/jcsb/login/login_toIndex)。除《目录》中个别没有的教学用书,各市教育(教体)局、各中职学校和举办中职教育的高职院校(以下统称“选用学校”)应从系统中选用教学用书。用户名、密码和操作说明另行发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查询方式为:登录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原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网站(网址:http://www.civte.edu.cn/yjs/index.shtml),选择“教材信息”—“职教教材目录”,查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
二、如实认真填写教学用书选用信息
请各选用学校登录系统“中职教学用书选用”模块,选择“目录”里相应的教材,点击“订书信息维护”,填写“供应商名称”和“订购数量”,确保教学用书选用信息准确无误。
目录分为“公共基础课教材”和“专业课教材”。“公共基础课教材”包括“2022年起始年级必须使用教材”和“非起始年级可以过渡使用教材”。根据国家要求,2022年起始年级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以下简称中职三科)和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七科(以下简称中职七科)教材。非起始年级鼓励使用国家公布的中职三科和中职七科教材,也可以继续使用《目录》里的其他教材作为过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统一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2〕1号)要求,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定于2022年9月秋季学期在全国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起始年级统一使用,目前尚未公布中职三科教材的具体信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使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6号)要求,教育部遴选了17家出版单位的44种教材入选中职七科建设名单,并公布了首批13家出版单位的32种教材(包含教材名称、编写出版单位、主编),尚未公布教材的分册具体信息。鉴于此,请教材选用单位根据后续通知和教职成厅函〔2021〕16号文件公布的教材信息进行选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选用系统”中“公共基础课教材”“2022年起始年级必须使用教材”栏目里暂不列举教材的分册信息。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加强对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选用信息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掌握中职教学用书选用情况的基础信息,各地各选用学校订购教学用书仍需通过有关正规合法发行渠道。订购信息应与选用信息保持一致,选用信息将作为我厅检查各地各选用学校教学用书使用的基本依据。
三、及时公示教学用书选用结果
按照《教材管理通知》要求,根据选用主体不同,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选用学校应在各自网站(含学校公告栏)公示区域公示学校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教学用书选用情况,以及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按时报送教学用书选用结果
按照《教材管理通知》要求,各选用学校在确定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教材选用结果后,7日内报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汇总本市中职学校教材选用结果,并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选用系统”“材料上传”模块中“教材选用情况备案”选项上传我厅备案。
五、按时报送教学用书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教材管理工作通知》要求,请各选用学校就2021年秋—2022年春学年教材使用情况形成报告,7日内报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市教育(教体)局于2022年9月15日前汇总形成本市中职教学用书使用情况报告,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选用系统”“材料上传”模块中“教材使用情况报告”选项上传我厅备案。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地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教学用书选用结果及使用情况报告,均需形成正式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系统中同时上传扫描后的pdf版和word(表格可使用excel)版进行备案。
(二)因“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选用系统”正在优化、调整、完善,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我厅职教处联系。政策咨询:赵朝晖、陈志浩,联系方式:0531—51793642;技术支持:穆庆伟、管理,联系方式:0531—89701233、89701715。
(三)高职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本、专科阶段教学用书选用结果及使用情况备案等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