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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3-09 16:4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 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1〕3 号)要求,各高校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择优推荐,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共收到“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稿件680件。我厅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成果典型案例10项;公寓育人微课一等奖 10 项、二等奖 15 项、三等奖 20 项;公寓文化活动文艺展演、微电影、征文等每个类别一等奖 10 项、二等奖 15 项、三等奖 20 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提出(以邮寄日期为准),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3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6428880。





附件:

1. “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成果典型案例评选结果

2. 公寓育人微课评选结果

3. 公寓文化活动文艺展演评选结果

4. 公寓文化活动微电影评选结果

5. 公寓文化活动征文评选结果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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