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战线联播
青岛市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全面推动教育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 2020- 01- 10 11: 16 浏览次数:

近年来,青岛市教育局坚持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全面、全程、全方位的“三全”原则,严格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水平。青岛市在全国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接受公开监督。加强事前公开,青岛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规程》《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管理规定,按照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开。规范事中公示,统一制作执法文书,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了教育机关依法行政、凭证执法,目前全市教育系统共有207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推动事后公开,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公开各类执法事项结果,并及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公布民办学校办学检(抽)查情况,将1100余所民办学校的查处结果,按照“合格”“限期整顿”“不合格”等类别向社会公布,为市民辨别选择规范的民办学校提供了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程实现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制度规范,按照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可追溯的原则,完善修订《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制度。完善记录手段,做好文字记录,推动执法记录规范化。组织制定教育行政执法现场调查工作细则,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记录设备,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整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树立平台思维,加强对执法的数据统计分析,达到“一查多果”的执法效果。例如在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活动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国学”“女德”等全日制授课行为,涉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青岛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立即对全市适龄儿童未入学情况进行摸底,逐一核查,推动200余名学生义务教育权利得以保障。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法制审核、集体决策制度,全方位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设立了政策法规处和行政执法处,作为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教育立法、普法、执法监管和执法政策制定,行政执法处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构建起了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行政执法部门专项推进、机关各处室通力协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建立法治机构负总责、法律顾问参与的法治审核机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诉讼复议及信访申诉案件等事项,实施分类初审,并由法规处审查确认,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许可、重要文件文书(含规范性文件)、各类案件进行全方位法制审核,审查覆盖决策动议(或立案)、组织实施、结果确认全过程。建立法治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将依法制订实施重大决策(文件)、合同签订、行政许可和案件办理等行为纳入对机关处室和学校的考核,增强机关、学校干部依法提交审查、依法办学从教的积极性。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