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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四措并举抓实脱贫攻坚战
发布日期: 2019- 11- 22 10: 19 浏览次数:

临沂市沂水县教育系统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政策落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特别是残疾儿童、特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兜住义务教育底线,为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与扶贫部门建立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与建档立卡家庭信息系统常态性比对机制,每学年至少在秋季、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开展一次数据对接。系统核查比对后,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形式对疑似失学辍学儿童逐一排查落实,及时掌握未入学适龄儿童和辍学学生详细信息和具体原因,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实时监测、动态调整。

二是做好失学数据核查。会同扶贫开发、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开展非真实性失学数据核查处理,并更新完善基础数据库,对不符合标准的重复、错误、变更数据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由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与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对于存在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等情形的户籍问题和失踪失联的,会同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展户籍清理整治,依法依规注销重复户籍和死亡人员户籍,确认失踪人员;对于省内、省外就读无学籍的,由各学校负责汇总学生详细信息后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并留存医疗机构检查证明。

三是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县扶贫办确定的当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范围,精准发放资助资金。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要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和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就学方式和就读(送教)学校,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外,确保应入尽入。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举办特教学校(部、班),或依托特教学校、普通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上述机构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四是强化保障控辍质量。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以乡镇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为重点,主动查找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制定专项规划,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支持各学校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满足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学习需要,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分层设计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建立对学习困难或厌学学生帮扶制度,使他们提高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方式,拓宽多种成才渠道,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优化贫困地区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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