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外处函[2018]67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科(处)室,各高校国际处,山东省实验小学: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办法》,国家汉办于2018年5月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优秀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暂不颁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荣誉证书登记表》和《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三、受理单位
国家汉办委托我厅为我省受理单位,负责证书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四、申请程序
(一)证书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国内工作单位的归属性质(部属、省属、无国内工作单位三类,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均选择省属类)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下载打印后递交至国内工作单位审核。
无国内工作单位的教师请直接将登记表邮寄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二)信息审核
由国内工作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荣誉证书申请表》,在“国内工作单位审批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申请人还需填写《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由国内工作单位汇总后与《荣誉证书申请表》一并快递至我处,以便我处能及时、准确地将证书寄达申请人所在学校。
(三)材料报送
我处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才能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汇总全省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国家汉办师资处联系方式:
邮箱:jszs@hanban.org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汉办师资处(邮寄请备注“荣誉证书”)
省教育厅国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俐;电话:0531-81916580;邮箱:guili@sdedu.gov.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国际处
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