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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2 00:00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

  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0号)要求,现就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0号)公布备案的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均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专业数据。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补充、完善2017年专业数据(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7〕10号)公布的专业)的同时,填报2018年我厅备案新设或撤销专业的数据。

  三、专业的规范名称要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及历年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依据。

  四、各市教育局要统筹做好本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系统填报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地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确保系统填报工作实现我厅备案学校和专业的全覆盖。

  五、系统填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新增目录外专业备案工作要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填报情况作为省级品牌专业、全国示范专业点及其他专业类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

  六、系统用户名等沿用2017年信息。填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我处联系。我处将定期通报系统填报有关情况。

  山东省教育厅职教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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