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010577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平稳落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做出了总体规划和系统部署,为学校美育工作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实落地,我厅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完善美育课程
一是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全过程,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强化大中小学美育课程贯通,加强美育基础知识教育。探索建立大中小学贯通的美育课程“超市”,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美育课程多样化、高中阶段美育课程专项化、高等学校美育课程专业化改革,推行“选课走班”教学。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二是建立美育课程监管制度。公开学校美育课程表,建立学生、家委会、社会媒体联动监督机制。对未能执行美育课程计划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实行合格性评估以及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不能开齐开足国家美育课程、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实施行政问责。
二、推进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专职艺术教师。依托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在2年内配齐专职艺术教师。加大县(市、区)域内城乡艺术教师交流力度,以学区为单位配齐艺术学科教师,在学区内推行艺术教师走教。二是加强美育教师培养。将乡村学校艺术教师培养纳入免费师范生培养范围,实施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学生乡村学校实习支教计划。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三是提升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将审美和人文素养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省、市、县(市、区)每年安排专项美育教师培训,强化农村美育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建立山东省美育教师培训和课程教学交流平台,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美育优质课程资源评选活动。
三、建立美育协同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社会美育资源。印发《山东省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实施细则》,鼓励、引导高校、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传统项目传承人、校外教育机构艺术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到大中小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二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美育力量。在全省高等院校建立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支持高等院校在中小学建立美育基地,组织专家讲学团到学校开设专题美育讲座。
《山东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目的是发挥考试的杠杆和导向作用,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引导学生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过程性评价是对学生艺术课程出勤率、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和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予以评定;专项测试即初中学生音乐、美术学科结业考试,测试内容均为音乐、美术学科课标内容。
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更加注重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和对课标内容的掌握,只要学校按照规定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音乐、美术课程,积极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就能够适应艺术中考改革的需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科目考试政策也能够平稳落地。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7日